融卫〔2023〕30号关于印发《2023年融水苗族自治县免费 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融水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融水苗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 文件
融水苗族自治县总工会
融卫〔2023〕30号
关于印发《2023年融水苗族自治县免费
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妇联、各基层工会、各医疗保健机构:
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西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卫妇幼发〔2022〕12号)和《柳州市卫生健康委柳州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印发2023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开展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卫妇幼〔2023〕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3年融水苗族自治县免费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融水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融水苗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
融水苗族自治县总工会
2023年7月27日
融水苗族自治县免费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
筛查实施方案
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是威胁妇女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严重疾病。《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国发〔2021〕16号)要求,适龄妇女宫颈癌人群筛查率应达到70%以上,乳腺癌人群筛查率逐步提高。为提高我县妇女“两癌”筛查率,切实做好2023年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防治妇女重大疾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3年底,完成融水县辖区35—64岁常住妇女免费宫颈癌筛查10000人,免费乳腺癌筛查10000人。
二、项目实施机构
融水县妇幼保健院
三、项目组织机构
(一)成立融水县免费“两癌”筛查工作小组,统筹协调项目有关工作,推进项目落实。
组 长:邓卫健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副组长:冯季平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戴佩鲜 县妇女联合会副主席
李新桃 县总工会副主席、女工委主任
成 员:刘 昕 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覃恩萍 县卫生健康局妇幼健康股股长
马艳花 县妇女联合会二级主任科员
黄睿熙 县总工会权益保障部工作人员
(二)成立县妇幼保健院落实免费“两癌”筛查工作小组,具体负责项目日常管理、项目监督、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收集并定期上报项目信息。
组 长:刘 昕 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副组长:吴秀芬 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成 员:邱科惠 县妇保保健院妇产科主任
刘淑冰 县妇幼保健院保健部主任
何 云 县妇幼保健院影像科主任
欧彦玲 县妇幼保健院检验科主任
梁梦桃 县妇幼保健院宣教科科长
杨棋淇 县妇幼保健院财务科科长
龚格修 县妇幼保健院后勤科科长
梁宇芳 县妇幼保健院妇女保健部部长
王秀春 县妇幼保健院婚育中心主任
林杏敏 县妇幼保健院下乡组组长
王 艳 县妇幼保健院项目管理员
四、项目实施步骤
(一)筹备阶段(2023年5月):草拟并下发项目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召开工作布置会,确定工作内容、职责分工和筛模式,培训相关人员,印制工作宣传资料等。
(二)项目实施阶段(2023年2月-11月):实施项目筛查,对全县辖区内常住适龄妇女进行免费宫颈癌检查和乳腺癌筛查。县妇幼保健院与社会各界加强联系,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发动适龄目标人群主动到项目单位接受筛查。对筛查异常或可疑病例,项目实施单位要做好随访管理,督促其尽早接受进一步诊断及治疗,确保筛查见实效。
(三)总结阶段(2023年11月-12月):总结项目实施情况,形成材料上报。
五、工作内容
(一)筛查对象
辖区35—64岁常住妇女。对已享受免费筛查且结果阴性的对象,原则上3年内不再重复检查,重点保障3年内尚未获得免费筛查和筛查阳性但尚未确诊的人员。
(二)筛查地点
1.县妇幼保健院三楼宫颈癌、乳腺癌筛查门诊
地址:融水镇人民路13号;咨询电话:5121070、5122060
2.县婚育服务中心二楼女检室
地址:融水镇朝阳东路13号;咨询电话:5132170
3.进驻各单位筛查
联系人:王艳;联系电话:5127171、18172169188
(三)宫颈癌检查
1.妇科检查。包括询问病史、外阴及阴道检查、盆腔检查及阴道分泌物检查。
2.宫颈癌初筛。宫颈细胞学(TCT)检查。包括取材、制片及阅片,采用子宫颈/阴道细胞学TBS(The Bethesda System)报告系统对宫颈细胞进行评价。原则上每3年筛查一次。
3.阴道镜检查。对宫颈细胞学检查初筛结果异常或可疑者、HPV高危分型检测结果为16/18型阳性者、其他高危型阳性且细胞学结果异常或可疑者以及肉眼检查异常者进行阴道镜检查。
4.组织病理学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异常或可疑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四)乳腺癌检查。
1.乳腺体检和乳腺彩超检查。对妇女进行乳腺视诊、触诊和乳腺彩超检查,乳腺彩超检查结果采用乳腺影像报告和数据系统(以下简称BI-RADS分类)进行评估。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类结果为1类或2类者,原则上每2-3年筛查一次;结果为0类或3类者,进行乳腺X线检查;结果为4类或5类者,进行活检及组织病理学检查。
2.乳腺X线检查。乳腺X线检查BI-RADS分类结果为1类或2类者,遵医嘱定期复查;结果为0类或3类者,由副高以上专科医生综合评估后进行短期随访、活检及组织病理学检查或其他检查;结果为4类或5类者,进行活检及组织病理学检查。
(四)筛查异常或可疑病例随访管理。
随访人员要加强对筛查异常或可疑病例的追踪随访,督促其尽早接受进一步诊断及治疗,并及时记录病例相关情况。
1.宫颈癌筛查异常或可疑病例主要包括宫颈细胞学检查TBS报告结果为未明确意义的不典型鳞状上皮细胞(以下简称ASC-US)及以上者、肉眼检查异常或可疑者,阴道镜检查异常或可疑者以及组织病理学检查结果为宫颈高级别病变及以上者。
2.乳腺癌筛查异常或可疑病例主要包括乳腺体检异常或可疑者,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类为0类或3类及以上者,乳腺X线检查BI-RADS分类为0类或3类及以上者,病理学检查为小叶原位癌、导管原位癌、浸润性乳腺癌及乳腺其他恶性肿瘤等恶性病变者。
(五)人员培训
1.管理培训内容。实施方案、管理制度和要求、财务管理、监督、质量控制、信息收集、上报等。
2.技术培训内容。宫颈癌相关专业知识(流行病学、临床检查方法和规范),HPV检测、宫颈细胞学检测(涂片及染片方法和要点、TBS分类报告方法)、阴道镜、组织病理等检查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诊断标准及相关报告和信息登记表、册填写要求等。乳腺癌的相关专业知识(流行病学、临床检查方法等相关治疗知识等),乳腺彩色超声和乳腺X线检查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影像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信息填写以及质量控制要求等。
(六)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
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妇女“两癌”防治相关政策和核心信息的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妇女“两癌”防治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增强妇女是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科学指导广大妇女开展自我健康管理,组织动员适龄妇女接受“两癌”筛查,指导“两癌”高风险人群主动到医疗保健机构接受筛查。
六、工作要求
(一)细化方案,责任到人。县妇幼保健院要高度重视本项目实施工作,做好项目实施计划,细化工作实施方案,责任到人,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二)加强协调,统筹推进。县卫生健康局、县妇联、县总工会和县妇幼保健院等单位要配合做好辖区的宣传、动员和筛查等工作。
(三)做好宣传动员。各单位各部门要采取有效形式,多途径做好宣传,努力提高群众知晓率,引导妇女持续提升健康意识,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各乡镇、各单位在2023年11月30日前,要完成适龄筛查人数80%以上的工作任务。
(四)加强项目资金监管。2023年“两癌”筛查项目经费从中央和自治区财政的妇幼健康(保健)资金和柳州市为民办实事“开展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项目资金中列支,由县妇幼保健院严格按照财政项目相关规定统筹使用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定期做好资金使用、核对和通报工作。
(五)加强信息报送。县妇幼保健院指定工作人员负责项目进展统计和报送工作,每月5日前将进展情况报县卫生健康局妇幼健康股。
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水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2023年7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