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退役军人发〔2022〕2 号关于印发《2022年融水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大走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融 水 苗 族 自 治 县
退 役 军 人 事 务 局
融退役军人发〔2022〕2 号
融水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2022年融水
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大走访活动实施方案》
的通知
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现将《2022年融水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大走访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融水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3月7日
2022年融水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大走访活动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全力做好疫情防控背景下重要时间节点期间全县退役军人事务领域风险防控和信访稳定工作,根据上级有关会议精神,经局班子研究决定,在全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组织开展退役军人大走访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工作部署上来,充分认识防范化解退役军人事务领域重大风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抓重点、补短板、防风险的总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担当作为,强化团结协作,强化末端落实,全力做好我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域风险防控和信访稳定工作。
二、组织领导
成立2022年融水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大走访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黄开龙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廖含绚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梁 耘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梁正苹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主任
贾传锋 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
杨 昀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股股长
梁钰雪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副主任
杜 笔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股长
李 勇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军休安置和就业创业股股长
潘志实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褒扬纪念和拥军优抚股股长
蒙文练 县双拥办工作人员
以及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人。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统筹指导、督促和推动各级做好2022年退役军人大走访活动相关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督导检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主任由杜笔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上传下达、调查研究、信息收集、预警预判、应急处置、督导检查及经验总结等。
三、工作时间
大走访工作贯穿全年,从2022年2月28日开始至2023年1月底,主要分四个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全员大走访:第一时间节点,2月28日至4月30日,“两会”和清明祭扫期间;第二时间节点,5月1日至8月31日,“七一”建党和“八一”建军节期间;第三时间节点,9月1日至12月31日,国庆节和党的二十大期间;第四时间节点,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
四、走访对象
全县所有退役军人,特别是重点优抚对象、信访突出人员、生活困难、重大疾病、残疾退役军人等。
五、工作目标
全面摸清我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思想动态和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实情,对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汇报、早介入、早处理,把被动变为主动,确保我县不发生退役军人严重上访聚集事件、不发生严重影响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不发生大规模重大突发性群体事件、不发生规模赴邕进京非正常集访事件、不发生极端事件、不发生影响恶劣的舆论负面炒作事件。
六、工作责任
采取分区包抓和重点联系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大走访活动。
(一)局领导、各股室负责做好2022年拟定的30名常态化联系服务对象的走访工作,相关要求按照2021年常态化联系的工作方法执行,并认真做好对应乡(镇)的对接联系和调研督导等工作(具体名单和分工安排详见附件1)。
(二)各股室负责本辖区内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的走访工作,重点做好12名信访突出人员的走访工作,进一步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强化措施。
(三)各乡(镇)和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对本辖区内上级部门未走访的服务对象进行“全覆盖”走访,重点了解掌握有信访诉求和存在特殊困难的退役军人相关情况,切实发挥末端感知、舆情预警、源头稳控等功能。
七、工作措施
(一)全面走访摸排。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排查、定期排查和滚动排查相结合,重心下移、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全面梳理排查和细致掌握本辖区退役军人情况,尤其是结合政法系统组织开展的“影响社会安全稳定问题大排查大化解”工作,融合开展、共同推动,切实把大走访活动相关目标要求落到实处,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覆盖、不遗漏。
(二)大力开展政策宣传。及时向走访对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地方有关退役军人的政策规定,确保能够及时了解和全面掌握,提高按政策规定办事的思想意识。
(三)深入走访调查研究。围绕上级高度关注、退役军人广泛关心和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了解实际情况,认真听取走访对象的意见建议。
(四)认真做好思想工作。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积极传播社会正能量,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使退役军人保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的本色。对诉求较为强烈、重复访的要准确掌握思想动态,充分发挥“老兵调解室”等多元调解作用,主动做好教育引导和思想疏导工作,确保认识到位、思想稳定。
(五)建立应急预案。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建立完善应急预案,增强工作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应对复杂情况和问题能力。走访过程中发现影响安全稳定全局的苗头隐患,主要负责同志要及时靠前指挥,研判事件性质,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跟进做好思想疏导工作,确保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平息事态,避免引发不稳定事件。
(六)推动政策落实、帮困解难。积极了解退役军人政策的落实情况,对存在的矛盾问题及时摸清情况、找准症结、拿出解决的对策,对困难走访对象,详实掌握家庭、个人实际困难,尽心尽力排忧解难,让退役军人的获得感成色更足。
八、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确保重要时间节点期间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是上级政府赋予的重要职责,也是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的内在要求。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开展好大走访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增强工作主动性,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确保顺利实现既定目标。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把防范化解退役军人信访突出矛盾和重大风险与其他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重点围绕“三到位”,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强化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统筹兼顾,严密组织推进大走访活动,推动“事心双解”,确保安全稳定。
(三)抓好督导检查。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严格落实工作职责,特别在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深入基层开展督查调研工作,认真听取工作汇报,深入排查工作风险点,提出防范处置督导意见,防患于未然。对大走访排查出的问题敷衍推诿、没有按规定办理,对合理诉求不及时解决、造成重复越级集体上访,对聚集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发生后,未予及时处置或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按节点、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确保上下联动、信息畅通。其中,请各单位于3月11日前将本乡(镇)制定的《退役军人大走访活动方案》报送县局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备案。同时,要充分发挥基层服务中心(站)前沿阵地作用,摸清服务对象动态情况,严格按照重大活动期间或特殊敏感时期每日“零报告”报送工作机制要求,于每日17:30时前向县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报送《重大节日活动期间每日动态情况报送表》(附件2)。
(五)完善工作台账。各单位要将大走访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类,登记在册,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建立台账。
未尽事宜,请联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联系人:杜笔,电话:5121220,电子邮箱:rstyjrszg@163.com。
融水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2022年3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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