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退役军人发〔2021〕6号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融 水 苗 族 自 治 县
退 役 军 人 事 务 局
融退役军人发〔2021〕6号
融水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群体性上访事件
应急预案》的通知
局机关、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现将《融水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融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5月31日
融水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群体性上访事件
应急预案
为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军队退役人员群体性上访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上访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和不良社会影响,维护县委县政府和局机关正常工作秩序,根据融政法〔2020〕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为退役军人解决合理诉求及实际问题作为处理上访事项的立足点,切实维护上访退役军人群体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疏导教育的原则。宣传、解释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坚持以疏导、教育、劝离为主,做到矛盾不激化、人员不滞留、事态不失控。
(三)坚持快速反应的原则。局相关股室接到通知后,相关股室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赶赴处置现场,快速果断进行处置。
(四)坚持依法处置的原则。对少数人在上访过得中严重影响机关正常工作,扰乱社会治安秩序,从事破坏活动等违法行为的,协调公安部门依法处置。
二、应急处置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涉及退役军人参与的群体性上访事件的预防处置工作。
三、应急指挥体系
我局成立涉军上访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叶长春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廖含绚、梁耘任副组长,局办、各股室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廖含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启动和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职责
(一)局应急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协调辖区发生的退役军人参与的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应急处置,决定事件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工作。
(二)局办、各股室工作职责
在局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参与处置与业务范围相关的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切实做好现场的政策解释、宣传疏导、矛盾化解工作,迅速研究当事人的合理诉求,做好资料收集,努力控制局面。
(三)事件涉及股室工作职责
1、按照相关要求迅速赶到现场开展疏导、劝解工作。
2、迅速研究当事人的合理诉求,做好资料收集,缓解矛盾。3、做好教育,控制局面。
4、清明、八一等特殊时段做好值班值守,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
五、涉军群体上访事件应急工作机制
(一)预防预警,各股室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涉军群体上访信息尤其是重点人员的信息,对可能发生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二)信息报告,对于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上访事件和上访信息,局应急领导小组应当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不得瞒报、谎报、缓报,并设立24小时报告电话。
(三)及时疏导,各股室要及时采取措施,组织得力人员分工负责,有针对性地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疏导工作,特别要做好重点人员的思想工作,把上访人员稳控在当地,解决在基层,防止不良影响的发生、扩大。
(四)认真接访,对约访代表和群体上访,接访局领导、相关股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接访工作并做好记录,对反映诉求能当面答复的尽量当面答复,暂时不能答复的要明确回复时限,切实把工作做到位,防止重复上访和缠访、闹访。
(五)做好劝返,局领导及相关股室负责人到现场后,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工作思路,依照相关政策规定做好政策解释和劝返工作。
六、应急保障
在处置群体性上访中,如需要安排接待场所、调配车辆,由局办公室负责保障。在接到紧急通知后,负责在10分钟内准备好应急车辆。
七、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履行职责。
(二)做好涉军特定利益群体政策落实、帮扶解困、教育稳控等工作。
(三)坚持依法办事,化解风险,维护稳定相结合,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
(四)按照“全覆盖”、“五有”等要求,全面建设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推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矛盾问题。
融水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5月31日印发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