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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苗族自治县统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融水县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25-02-12 10:40    |  作者:


为贯彻落实好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部署和各项任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文件规定和要求,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切行政机关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坚持问题导向,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切实解决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问题;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设模式和路径;坚持统筹推进,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推动、协同发展。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设立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加强组织保障,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指导。

(三)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情况:完善制度建设,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行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加强统计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2024年我局没有制定统计行政规范性文件。

(五)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情况: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了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一是县委宣传部把统计工作纳入2024年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进行再学习、再领会、再深化,不断推进全县统计工作走深走实。二是县纪委监委以十五届县委第二轮巡察为契机,将统计工作纳入巡察重点关注内容,确定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承担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加大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题线索征集。三是通过开展“统计法治进党校”等活动宣传统计法治,2024年6月,安排2期统计法治课,邀请国家统计局柳州调查队、柳州市统计局法规专业负责人到融水县委党校进行授课,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对统计工作的认识。四是结合统计业务培训,向乡镇、部门统计人员和企业统计员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五是成功举办柳州市第十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9月19日,在县芦笙广场举行文艺晚会、发放宣传册、宣传板报、有奖竞猜等形式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宪法》、《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六是按季度上报《融水县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汇总表》和《关于贯彻落实〈广西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2023年常规统计督察第4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等报表。七是参加国家统计局在线法律培训和参加公务员用法学法考试并全部通过。

(六)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情况: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每年组织人员参加自治区统计局举办的统计执法业务培训和参加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证考试。目前已有2人获得统计执法证,另有符合报考条件的8人积极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培训,拟在2025年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确保在开展统计执法工作方面严格按照法律规范和程序进行。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情况:持续推进广西新时代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

1.落实自治区统计局执法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的整改工作。一是加大力度对统计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等有关党内规定和法律法规;二是在全县范围内对2023年以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企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坚决纠正、依法查处各种违反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调查制度的行为;三是督促并跟踪企业立改本企业存在的统计违法行为。组织企业领导、统计及相关人员学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加强业务培训。完成了对全县全部“四上”企业的培训整改工作。

2.为扎实推进新时代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确保我县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取得成效。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国统字〔2021〕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部门统计工作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21〕43号)等文件精神,为巩固好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成果,涉及规范化建设的24个县直部门和20个乡镇,积极主动完善各项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材料存档备查,不断压实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此外,还组织召开了二期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培训班,县直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业务员以及乡镇分管领导、业务员和“四上”企业参加培训。

3.加强统计资料管理及改进统计工作环境。县人民政府及其统计等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统计资料,不将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统计资料用于完成统计任务以外的目的。同时,在全县范围内认真组织清理和纠正给统计工作和数据质量造成不当和不良影响的有关文件和做法,为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职权创造良好的统计环境。

(八)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情况:一是普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等统计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二是普法对象:全县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三是主要措施:1、利用法制宣传日发放资料、咨询解答;2、日常宣传;3、通过召开专题培训、业务培训会进行宣传;4、通过走访企业进行宣传。

  (九)按照《融水苗族自治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认真完成涉及本部门的各项工作任务。截止目前,已全部完成各项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方式较为单一,一些部门和企业法制意识不强、统计基础工作不够规范、统计人员业务水平不高等。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打算

2025年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与部门联动,共同推动统计普法宣传和相关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严把原始数据审核关,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县委、县人民政府各项工作决策部署提供强有力的数据参考。

(二)继续加强统计执法工作,加强统计法制检查和宣传,严肃查处部门统计活动中未持证上岗,虚报、瞒报、迟报、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

(三)继续推进广西新时代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强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重点强化乡镇和“四上”企业的规范化建设。

(四)加强统计调查,做好全年经济运行的监测,强化事前预测,下好研判“先手棋”。。

(五)进一步规范入库程序,做好上规入统服务工作,部门协同配合做好重点企业“工贸分离”、“产销分离”、“主辅分离”工作,进一步优化三次产业,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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