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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苗族自治县水利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融水县水利局

发布日期: 2024-01-11 12:00    |  作者:


融水苗族自治县水利局2023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依法治县办的正确指导下,对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立足水利实际,着力加强普法教育和法治宣传,不断深入开展水行政执法工作,更加严格水行政权力运行的指导和监督,全面提升水利系统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推动融水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全年我局全体干部职工无违法乱纪问题,没有人因违法执法被追究刑事责任、行政责任的情况。同时,没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发生。扫黑除恶工作稳步推进并取得阶段性成果,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比上一年度明显提升。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细则》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紧抓理论学习,深入贯彻落实

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全会精神,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为总领,通过党组(扩大)会议研讨、集中培训、自主学习等多种方式相互促进,从而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深受洗礼,理想信念更加坚定。

(二)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并及时更新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建立了主要负责人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分工负责、股室各司其职、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部署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的指导、协调、监督及考核等具体工作内容。逐步提升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三)落实“三项制度”,全面依法行政

1.严格履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不断完善和加强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推动事后公开机制,结合政务公开、“互联网+”及“双随机、一公开”等渠道,采取灵活多样、方便群众的方式,在法定期限内公开各类行政执法信息,并及时予以更新。

2.严格履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尤其是加强文字记录方面,严格按照执法文书标准和要求,记录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不断规范执法文书记录。

3.严格履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一是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我局在行政处罚、工程合同签订、行政诉讼等重大事项方面,都经过法律顾问审核并出具律师意见书,提出合法性审核意见。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的作用,有效提高了我局行政决策质效,降低了行政决策风险。二是我局制定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落实了审核主体,明确了审核内容,细化了审核程序,划定了审核范围,坚决做到法制审核全覆盖。

(四)推进行政执法,强化日常监管

1.制定方案。制定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水利局2023年度河道采砂实施方案》、《融水苗族自治县水利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融利通〔2023〕38号)和《2023年融水苗族自治县水利局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融利通〔2023〕39号)。

2.召开动员部署专项执法行动会议。于9月12日召开我局专题研究非法采砂查处座谈会,部署工作任务。11月23日我局组织召开全县县直相关单位采砂整治专项工作推进会,结合我县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进行了再部署,同时对案件查处、监督检查、行业监管、宣传引导等重点工作做出了工作安排,要求严厉打击水事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河湖管理秩序,共同保障全县水安全。

3.加强与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一是加强和完善与公检法察院之间的沟通衔接机制,及时纠正执法中的错误和不当行为,维护公正和法治原则。会商办理和指导移送罗兆基非法采砂一案,与检察院联合深入乡镇查处和核实公益讼事件4次,完成检察建议答复2件。二是形成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与公安、海事、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等部门的联合,加大查处力度提高源头控制水事违法行为。截止目前,我局与县直部门联合执法12次,与乡镇开展水执法28次。

(五)更新权责清单,全面政务公开

今年来,我局认真梳理权责清单,并根据权责清单更新情况及时调整了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执法主体、执法内容、执法人员名录、执法对象名录以及政务公开细则和投诉举报方式等内容做到应公尽公,全年累计公开各类依法行政事项8项,让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行。

(六)加大农业行政执法力度,依法治理规范农业农村市场秩序。

我局共开展水事巡查活动80余次,巡河累计达440余公里(占河流总长495.8公里的89.8%),出动车辆80台次350余人次,夜间执法5次,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20起(非法采砂13起),立案查处13起,已办结7起(行政处罚11万元),正在查处5起,移送司法机关1起,联合处置违法水事设备3套,扣押违法采砂机械钩机4台,运砂车1辆。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的同时,我局完成征收水资源费311,5837.39元,征收水土保持费453,6939.17元,查处水土保持案9起,已结案行政处罚55万元。另外涉及我局“四乱”问题25个,已销号25个。水土保持图斑8个,全部消号。处理热线36条,答复36条。水土保持治理完成了东鲁河,西洞河验收,小流域治理完成了安陲暖平村治理任务。

(七)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坚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一是把普法内容列入到学习计划中去,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广泛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体系,重点围绕《民法典》等内容展开学习。另外还完成了干部教育培训平台的全部课时的学习和法宣在线平台全部科目的考试,完成率100%。二是注重教育实效,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自学讨论等形式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律法规,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打造水利特色法治宣传活动,以“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为契机,利用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册、发短信、设立咨询台等多样的形式开展普法工作。2023年我局累计开展综合类法制宣传活动3次,法律咨询活动3次,举办法制宣传版面展示活动3次,发放宣传资料近5000多份。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水政监察人员少,执法力量薄弱。水政监察大队编制6人(实际水政监察在编2人)。目前水政监察大队共有工作人员10人,从事水土保持工作3人(1人聘请),水资源管理2人(1人聘请),河道采砂管理5人(2人聘请,其中1人负责管理水政监察执法船)。河道采砂管理的5人中,大队长是兼职,有执法证的只是3人(其中1人于今年11月22日才得执法证)。

(二)工作量大。近年来,修建高速路、二级路和风电场进场道路项目的不断落地,无形中增大了很多工作量,直接影响了我局执法队对打击非法采砂工作的力度。到今年年底,全县27个合法采砂标段即将全部到期,砂场的清退工作需要不少的工作量。

(三)执法队没有统一的工作制服,缺乏执法现场形象和威严,降低执法效果。

(四)执法经费短缺。2023年水政监察大队的执法经费仅为5万元(2022年的30万元)。水政执法船年久失修,影响三县交界(融水、柳城、罗城)融江河的巡河力度。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根据工作实际,精密谋划下一步工作,如持续加大河湖领域执法力度,扩大水行政执法协作范围,推深做实水行政执法长效机制,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背景下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等思路和举措。

(一)制定《2024年度融水苗族自治县河砂石常态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领导机构及职能、工作步骤;完成水土保持2023-2030规划编制。

(二)争取县政府增加水行政执法工作的资金投入,配齐制服、执法车辆,维修执法船等。

(三)进一步严格清淤项目的审批,坚决不能手软放任打擦边球,强监管严执法,确保砂石市场的正常运转。

(四)联合检察院出台《融水县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实施细则》,确定了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水工程管理、水土保持等5个重点协作领域。明确双方将围绕业务联络、重点事项分析研判、履行水生态修复义务、联合开展专项行动、问题线索磋商办理、案件调查、业务交流培训等方面,全面建立对口联系、会商研判、生态修复、专项行动、线索移送、调查取证、案情通报、交流培训等工作机制,共同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五)争取增加人员编制,扩大充实执法队伍力量,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工作。

(六)协同作战,我们将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乡镇为主”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会商,支持乡镇履行属地管理职能,搞好上下沟通衔接,作好政策咨询服务,及时协调处理好采砂整治工作中的具体问题,采取与公安、国土、环保、交通等执法部门联合行动的方式,形成强大整治合力,重点查处,重点突破,以点带面,推动水政执法工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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