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利通〔2022〕5号 关于公布2021年融水苗族自治县节水教育基地的通知
融水苗族自治县水利局 | 文件 |
融水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
融利通〔2022〕5号
关于公布2021年融水苗族自治县
节水教育基地的通知
县直各单位、各中小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新思路,倡导节水“从小抓起、从每个人自身做起”的社会风尚,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面向社会公众或特定对象传达“知水、节水、护水、亲水”理念,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开展节水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桂水资源〔2021〕15号),经自治县民族中学创建、申报,自治县水利局、自治县教育局评定审核通过,认定“融水苗族自治县民族中学”为“融水苗族自治县节水教育基地”,现予以公布。
各单位、中小学校,在不影响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可联系节水教育基地组织开展参观学习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和中小学生节约保护水资源意识和理念。
融水苗族自治县水利局 融水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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