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苗族自治县司法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融水苗族自治县司法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融水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充分履行司法行政职能职责,以筑牢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精准提供法律服务为抓手,统筹推进依法治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各项重点工作有序推进,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履行部门职能,高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是全力护航依法履职。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全年共审查党内规范性文件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重大行政决策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3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督察工作2次,建议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责令整改2件。开展涉及“壮大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碳达峰碳中和”“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审查和清理工作3次,专项审查文件38件,废止10件。为县人民政府各类法律事务(包括决定、协议、通告等))等出具法律审核意见140件。
二是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发挥法治审查职能,稳步推进公平竞争工作,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中全面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制定规范性文件,要求起草部门在起草过程中进行公平竞争自我审查。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材料中无公平竞争审查表,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文件要求必须补充,否则不予通过合法性审查。2023年参加全县公平竞争审查督察工作2次,督促整改违反公平竞争文件(协议)3件,提出整改意见3条,协议修改3件。
三是积极履行行政复议职能。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作为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对已办结的行政复议案件决定书全部实现网上公开。2023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3件,已办结24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到100%。复议引起的行政诉讼应诉7起。代理以县人民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180件,其中新发案68件,积案112件。因融水县人民政府作出复议决定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零败诉。
(二)立足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统筹指导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督促49个行政执法单位综合监管平台绑定,使用率达100%。指导开展行政执法活动8次。组织好2023年度两批次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考试工作,报考159人,实际参考155人,参考率97.5%,合格率94.8%。完成换证补证31人次。参加全县重点文化市场综合巡查监督182场次,协助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146场次,参加行政处罚听证会1场次,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与运输执法领域行政处罚案卷专项评查一批次,评查案卷20卷,发现问题10条,纠正问题10条;利用广西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开展2023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8个县直行政执法单位共21卷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被评查为优秀案卷17卷、合格案卷4卷,无被评查为不合格的案卷。
(三)加大重点人员管控力度,筑牢安全稳定防线
一是通过“人防+技防”相结合,确保矫正对象在管在控。今年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13人,解除矫正204人,终止矫正3人,目前在册231人,其中缓刑228人,暂予监外执行3人。共开展集中教育252场次,受教育2023人次,开展公益活动252场次,参与公益活动1780人次,开展个别谈话教育2886人次,开展心理辅导963人次,开展走访1642人次。警告19人次,训诫21人,提请治安处罚1人,撤销缓刑3人。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化平台定位率达到95%以上,每日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2次信息核查,确保矫正对象不出现越界出行或人机分离等情况。办理审前调查评估265件,开展社矫远程视频会见7次。接受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和县检察院督查调研各1次,市级交叉检查2次。建立社区矫正就业基地3个、教育基地2个和公益活动基地4个,发挥基地助推全县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作用。二是通过“建档+走访”相结合,确保安置帮教底数清、情况明。今年来接收监狱刑满释放转入安置帮教人员157人,按照要求建立一人一档,落实对重点帮教人员的走访和考察谈话。三是通过重点领域和督导反馈相结合,确保涉黑涉恶排查不降级。深挖有可能影响稳定的矛盾纠纷、重点人群及律师行业等领域,经排查目前在册涉恶罪名矫正对象18人,安置帮教对象涉恶罪名7人,排查1200余人次,未发现社矫对象、刑释人员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四)提升矛盾纠纷调解质效,全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强化调解组织网络建设。目前我县设有县调处中心1个,乡(镇)调委会20个,村(社区)调委会209个,调解人员1500余人,实现了县、乡、村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二是加强省际接边地区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建设。投入20多万元加强贵州接边18个村级调委会规范化建设,为接边地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组织保障。三是加强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共举办调解业务培训22期,参训调解员达1200余人次,调解员的调解工作水平得到了较大提高。四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全县各级调委会共排查调解各类矛盾纠纷779件,调解成功772件,调解成功率99.10 %,涉及人数4393人,面积2407.5亩,金额296.4万元。各级调处机构共调处“三大”权属纠纷新发案件133起,调结125起,调结率93.98 %。全县未发生因调处不力而引发影响或危害社会稳定的事件。
(五)优化公共法律服务,筑牢法援普惠面
一是抓实法律服务惠民生。在实现全县20个乡镇、209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实体平台建设全覆盖的基础上不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水平,48名村居法律顾问已完成签约,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1280多人次,为群众起草、修改法律文书89份,为村(社区)提供法律意见74件,开展法律宣传213场次。共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189件,其中刑事案件71件,民事和劳动争议案件118件。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60件,为老弱病残、行动不便或其他有特殊困难的当事人提供上门公证服务11次,惠及群众45人,为困难群众免费公证服务21次,为县政府或相关部门组织的行政执法或检查工作提供现场公证32次。二是规范法律服务行业发展。加大律师与法律服务行业的管理力度,确保案件管理依法依规、公平公正 。开展律师与法官、检察官不正当接触交往专项整治工作,召开全县律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负责人执业风险防控集体约谈会。今年以来,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共接收委托诉讼代理629件,其中民事案件548件,刑事案件32件,行政案件39件,劳动案10件。三是推进法治护企促发展。组建由律师、公证员、复议员为主的法治体检志愿队伍,到广西凤糖融水和睦制糖有限责任公司、广西融水双龙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贝江酒店等企业开展“护企助企、法治体检”专项活动;推动律师事务所与工商联所属商会建立联系合作机制,为企业规避法律风险和推进持续发展献计献策,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六)加大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弘扬法治精神,印发《融水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落实围绕疫情防控、乡村振兴、法治政府建设、禁毒工作等重点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普法山歌比赛、“法律七进”,突出《宪法》和《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印制发放法治读本5万本,宣传折页3万余份。更换24个普法宣传阵地版报80多版,制作宣传横幅、贴画等100余张。参与各类集中法治宣传活动30多场次,开展“法治进乡村”活动100余场 ,“法治进企业”5场,法治进校园活动60余场。微信公众号“法治苗山”推送普法信息140条。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以案释法12期。加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联合融水县山歌协会组建了法治山歌普法团,着重培训各乡镇爱好山歌的100余名“法律明白人”,利用苗语、土拐语等方言传唱普法山歌。2023年来,共培育法律明白人骨干1045人,共开展各类(包括乡镇、村级各类培训)法律明白人培训20余场次,受训人数1000多人次,法律明白人参与各类法治宣传活动30余场,参与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00多件。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人员编制保障受限。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数量与工作职能职责不相配,制约工作水平和质量。
二是监督机制仍不够完善,执法监督力度不足。
三是法治队伍建设相对薄弱,部分行政执法部门配备法律专业人员少,干部培养还需不断增强。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持续推动全面依法治县。积极开展争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持续提高规范性文件审查质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对综合执法特别是乡镇综合执法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职能,提高复议办案质效。
(二)持续增强防范化解风险意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全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三)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一是加大法律援助力度;二是加大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检查指导,不断提高村(居)法律服务质量,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四)持续推动普法宣传教育。继续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开展,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增强全县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
(五)持续抓紧抓实特殊人群管控。持续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力度,防止出现脱管、漏管现象,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扶力度,注重对特殊人群的心理矫正,切实防止重新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