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机构名称:融水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机构性质:政府组成部门
办公地址:融水镇民族路一巷8号
办公时间:行政: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服务大厅: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72-5122402
电子邮箱:a5122402@163.com
负 责 人:韦山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拟订落实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拟订落实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落实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负责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贯彻落实自治区、柳州市有关大中专、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的培养并组织实施。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自治区、市关于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及标准并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办法;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组织实施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机制,并实施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事业单位人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方案,贯彻落实国有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制度,负责事业单位补充人员计划的上报和实施。
(六)负责落实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规划、选拔、引进和培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具体规划、创建人才小高地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奖励制度,指导和协调政府奖励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落实农民工工作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贯彻落实劳动监察、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完善调解仲裁管理,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有关违法案件。
(十)建立并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维护稳定工作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信访事件或突发维稳事件,完善服务管理和执行能力。
(十一)承担行政审批职能以外的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
(十二)承办自治县党委、自治县人民政府以及上级人社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含财务室、基金监督):负责文电、会务、安全、保密、机要、信息、宣传、督查、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执行本单位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内部审计、劳资统计、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编报和纳税申报、代缴费率等日常财务工作。监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基金安全工作。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负责人:彭嘉学。联系电话:0772-5122402。
人事管理股(含档案室):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继续教育和职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职称业务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县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补充人员计划、人员交流、岗位设置、岗位晋升、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等人事管理事宜的核准或备案及监督实施。落实有关表彰奖励、评比达标表彰政策和制度等。负责人:韦玉干。联系电话:0772-5130966。
工资考核股: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参公)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工资统计和分析工作。承担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参公)工勤人员工资变动审核、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调整审核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在职及 (离) 退休、退职人员死亡抚恤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审批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认定工作等。负责人:蒙双乐。联系电话:0772-5130960。
政策法规股: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性规范性文件,承担机关有关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机关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负责普法教育工作。负责人:沈芳芳。联系电话:0772-5133700。
县就业服务中心: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上级有关 就业创业政策,负责提供就业创业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发布职业供求信息、县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进行职业和创业指导及职业介绍,负责国家创业担保贴息贷款的审核、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劳动力县场的建设管理,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公共事务。负责人:黄涛。联系电话:0772-5131633。
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全县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托管及人员调动,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就业推荐及见习期间的管理工作。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工作。贯彻落实上级人才相关政策,负责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吸纳柳州籍高校毕业生岗位补贴、中职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等申报审核工作,确保各类补贴资金安全。负责人:覃芳(主持全面工作)。联系电话:0772-5129136。
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制定的养老保险(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职业年金(以下简称“三险一金”)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负责人:杨义军。联系电话:0772-6450889。
劳动监察大队: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负责人:韦嗣敏。联系电话:0772-5135856。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检查、监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和仲裁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人:王若迅。联系电话:0772-5136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