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26753704950Y/2024-08783
- 效力状态: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标 题:
- 融人社发〔2024〕8号 关于开展2024年融水县高校毕业生创办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及个体工商户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扩岗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融人社发〔2024〕8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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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人社发〔2024〕8号 关于开展2024年融水县高校毕业生创办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及个体工商户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扩岗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全县各有关单位,相关个体工商户: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23〕50号)文件精神,为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推动我县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创业,请各有关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宣传动员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申请相关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一)高校毕业生创办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对离校2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在融水县内创办个体工商户,吸纳2人以上(含本数及经营者)就业且自注册登记之日起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
(二)个体工商户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扩岗补贴:个体工商户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为其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1个月以上的,按每招用1人发放1500元一次性扩岗补贴。
享受以上补贴时间从2023年8月21日算起。即离校2年内(2022年6月之后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在融水县内创办个体工商户,吸纳2人以上(含本数及经营者)就业且自注册登记之日起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可以申报5000元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个体工商户招用离校2年内(2022年6月之后毕业)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为其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1个月以上,按每招用1人发放1500元一次性扩岗补贴。
二、补贴申报时间
各商户提交补贴材料从发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三、补贴申报程序
(一)商户申报
1.线上申报: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要求,原则上所有就业补贴类业务均要使用“数智人社”系统进行线上办理,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使用单位U-Key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数智人社”政务服务大厅(网址:https://www.gx12333.net/)进行线上办理,点击“单位办事”—“就业创业”—“个体工商补贴管理”—“个体工商户吸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扩岗补贴”,然后填写相应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具体操作由自治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解答指导。
2.线下办理:各商户向工商注册地所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以下材料:
(1)《高校毕业生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及个体工商户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扩岗补贴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
(2)《高校毕业生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及个体工商户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扩岗补贴花名册》(附件2)一式三份;
(3)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4)社会保险有效缴费明细原件1份(需社保经办机构盖章);
(5)营业执照复印件、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信息(可直接提交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
(二)部门审核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到申报材料后,完成初审、复核、审批,且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补贴资金。
四、其他事项
为强化资金安全管理,原则上要使用“数智人社”系统进行线上办理,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做好申报指导工作。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融水镇民族路一巷8号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联系人:覃芳,电话:0772-5126553;邮箱:rsrcsc@163.com。工作时间: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附件:1.高校毕业生创办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
个体工商户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扩岗补贴申请表
2.高校毕业生创办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
个体工商户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扩岗补贴花名册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