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人社发〔2023〕40号 关于认定融水县高山源野农业专业合作社为种养式就业帮扶车间的通知
关于认定融水县高山源野农业专业合作社
为种养式就业帮扶车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就业政策,促进脱贫家庭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让脱贫家庭早日致富,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持续加强就业帮扶车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8号)文件精神,经调查核实,融水县高山源野农业专业合作社符合种养式就业帮扶车间认定的条件及要求。经研究决定,现认定融水县高山源野农业专业合作社为融水县种养式就业帮扶车间。
请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加强各项就业创业政策的落实,扶持就业帮扶车间不断发展壮大,积极鼓励和引导本地脱贫劳动力就近就地到就业帮扶车间就业,各就业帮扶车间要因地制宜,创新发展模式,搭建更好的就业平台,帮助脱贫劳动力实现就业增收。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融水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融水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融水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3年12月1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