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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总结

来源:融水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4-12-07 17:25    |  作者:

融水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总结

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意见的通知》(法办20243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普法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抓好内部学法,着力提升普法能力水平

(一)领导干部带头学。始终把局领导干部作为普法对象的重中之重,把学习党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深化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工作。形成领导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二)加强培训集中学。我局坚持以多种形式开展学法活动。一是干部职工通过广西普法云平台开展学法用法的学习要求考试通过率达100%;二是公务员、参公人员通过广西干部网络学院加强系统行业法律法规学习;新招录人员和执法资格即将到期执法人员参加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考试2024年共10名执法人员通过全区执法考试;四是通过学习强国开展学习,特别是执法人员要加强在法律内容方面的学习;不定期开展普法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此外,还开展了《宪法》《农机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农机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

( )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学习培训积极参加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法律骨干培训和各类业务培训,认真学习应对日常监管、执法检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经验做法,并对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非法渔业捕捞动物防疫等行政执法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交流讨论,不断提高执法队伍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积极开展多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

为贯彻落实“谁执法 谁普法”,加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我局积极开展多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一是通过政府网站、电视、微信等媒体渠道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积极扩大农业普法覆盖面,公开发布相关信息7余条;二是结合2024年全县开展的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生产宣传日”现场宣传咨询活动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农业机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涉农法律法规宣传,我局在现场设宣传台,出动宣传人员12人,发放相关宣传材料900多份解答群众疑问12条。12月的“宪法宣传活动中,融水县农业农村局开展“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1次,参加人员为局执法大队全体执法人员共19人,主要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知识等进行学习在局一楼电视宣传屏上滚动播放宪法宣传周主题标语2条;在单位悬挂宪法宣传横幅1条、宪法宣传海报1张;在微信单位工作群、涉农工作群发布宪法法律知识小视频2条,广大干部、涉农群众积极点击阅读;在拱洞乡龙培村开展“法律明白人”专题培训一期,活动人数19人,主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动物防疫法》、《渔业法》等涉农法律法规进行解读,进一步增强基层群众的法律意识。三是3-6月禁渔期间,执法三中队全方位宣传禁渔期管理制度,出动执法人员165人次,出动执法车35辆次,执法船艇11艘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张贴标语20张,悬挂禁渔横幅30条,遍及全县20个乡镇,查处非法捕捞案件1起,罚款2000元。四是进村入户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技术指导工作开展,对涉农市场主体有针对性的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农业机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和政策解读,通过对执法检查案例“以案说法”,提高了涉农市场主体守法意识和生产经营者的自觉意识。

三、存在的问题

专项宣传活动较少。虽然我们在平时执法过程中也深入田间地头、船舶、养殖场(户)、村屯进行各项宣传活动,但专项的、规模大的、影响力广的宣传活动较少。

普法宣传的覆盖面还不够宽、氛围不够浓厚。由于普法对象发展不平衡,文化程度不一,有时在普法效果上还不够理想,还要在形式和手段上注重实效,不断创新宣传方法。

四、2025年工作计划

(一)研究普法宣传内容。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明确普法宣传教育内容,针对群众关心的内容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

(二)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充分运用社会上各类宣传阵地和设施,尤其是要充分利用新的公共场所开展普法工作。例如通过电视、网络媒体、微信等平台大力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人民群众懂法、学法、守法意识。      

                    

融水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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