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农业通〔2024〕10号融水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融农业通〔2024〕10号
融水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局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防灾救灾第三批)的通知》(财农〔2024〕2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的通知》(桂财农〔2024〕32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厅办发〔2024〕59号)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制定了《融水苗族自治县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实施方案》和《融水苗族自治县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红火蚁防控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融水苗族自治县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实施方案
2.融水苗族自治县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红火蚁防控项目实施方案
3.县级绩效指标及乡镇实施面积分配表
融水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融水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4年6月7日印发
附件1
融水苗族自治县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农村厅工作要求,本批次资金安排我县20万元用于支持做好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等相关工作,我县结合生产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规定以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农业农村部工作部署,切实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牢固树立防灾减灾意识,以控制迁飞性、流行性、暴发性农作物重大病虫害为重点,坚持分类指导、科学防控,抓住关键时期、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加密监测预警,强化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融合,适时组织应急防控,广泛宣传动员,落实关键技术,确保防治效果,坚决遏制重大病虫暴发危害,实现“虫口夺粮”保丰收。
二、目标任务
水稻重大病虫防控面积不少于1.33万亩次,在农作物病虫害防控期内及时组织实施,项目实施区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6%以上,重发区域病虫害得到有效控制,不出现大面积绝收成灾,在农作物病虫害防控期内有效保持重大病虫监测预警和防控能力,有力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
三、资金使用范围
(一)补助区域。在全县种植双季稻区域较集中的融水、永乐、和睦等乡镇(村)实施以水稻两迁害虫、二化螟、稻瘟病、稻曲病为主病虫害统防统治飞防服务,配合使用2023年第九批中央救灾减灾项目应急防控物资,实施面积6400亩;在中稻生产集中连片的安太乡寨怀村、元宝村、林洞村、培地村、洞头镇洞头村、白云乡大湾村放置诱捕器(含水稻稻纵卷叶螟食诱剂和二化螟性诱剂)2920套,(其中500套诱捕器为此次项目采购、2420套诱捕器为去年第一批中央救灾资金项目实施使用后收回),绿色防控实施补助面积3504亩10512亩次。
(二)补助标准。根据我县生产实际,按防控水稻重大病虫每亩次补助最高不超过15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三)补助范围。根据财农〔2023〕13号文件有关规定,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水稻重大病虫防控统防统治飞防服务补助和应用食诱、性诱综合防治等物化补助,以及支付植保监控设备电力和通讯网络费用、防控示范区建设材料费、农民植保用工费,病虫监测调查及防控技术指导培训等费用补助。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和制度、规定执行,采购物资或服务价格不超过市场价格。
(四)补助方式。1.补助对象。主要为开展水稻重大病虫、玉米重大病虫、农区蝗虫防治的专业化服务组织、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等。2.补助方式。为切实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时效性,采取物化补助、飞防服务补助方式。同时做好物资招标采购和分发工作,确保相关物资在作业前兑现到位。
(五)资金使用安排:项目总资金20万元。其中9.6万元用于采购统防统治飞防服务;其中9.76万元用于采购诱捕器500套、水稻稻纵卷叶螟食诱剂和二化螟性诱剂(兼防三化螟)2920套;0.64万元用于修复诱虫灯等监控设施设备,支付监控设备电力费用、通讯网络费、示范区建设材料费、农民植保用工费,病虫监测调查及防控技术指导培训等费用。
四、项目实施重点
按照不误农时的原则,根据病虫害发生情况统筹安排,最大化利用项目资金,确保防治效果。以水稻“两迁”害虫、二化螟、稻瘟病、南方水稻黑条矮缩病等一类农作物病虫害为重点,兼顾三化螟、水稻纹枯病、稻曲病、水稻细菌性条斑病等广西二类农作物病虫害及新发突发病虫害,突出绿色防控、统防统治和应急防治3个重点环节,组织开展防控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因地制宜在安太乡寨怀村、林洞村建设1个600亩水稻绿色防控示范区,带动安太乡元宝、培地等村(面积1956亩)、白云乡大湾村、洞头镇洞头村(面积996亩)重点开展水稻绿色工作;在融水镇东良、西廊等村;永乐镇四莫、北高、毛潭等村;和睦镇吉塘、红星、安塘、巷口等村,采取以无人机飞防作业的服务形式,实施以二化螟、稻瘟病、南方水稻黑条矮缩病水稻纹枯病、稻曲病等病虫害统防统治6400亩。因地制宜做好面上突发、暴发的水稻重大病虫应急防治、统防统治、绿色防控和技术指导培训等。
五、项目实施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1.加强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黎健源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黎健源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组 员:黄 睿 县土肥生态与植保站站长
唐启忠 县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
潘庆松 县农业农村局产业项目综合股股长
韦 强 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
向全丹 县农业农村局农村事业与机械化管理股股长
李 婷 县农业农村局人事党建股股长
罗江静 县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股股长
2. 成立项目实施小组,负责项目具体实施工作。
小组成员:莫荣清 县土肥生态与植保站副站长
龙秋均 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副站长
潘融荣 县农业农村局农村事业与机械化管理股副股长
唐文言 县农业农村局产业项目综合股副股长
陈超华 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副主任
覃美顺 县土肥生态与植保站干部
连 航 县土肥生态与植保站干部
贾毓杨 县土肥生态与植保站干部
贾 勤 县土肥生态与植保站干部
李尚谦 洞头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韦嘉坤 安太乡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梁 夏 永乐镇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韦海霞 融水镇农业服务中心干部
周红艳 和睦镇农业服务中心干部
彭 宇 白云乡农业服务中心干部
(二)强化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3号)的要求组织项目实施,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对补助资金的监管,严格专款专用,不挤占、滞留和挪用,确保项目实施相关程序合法合规、台账齐全,防止出现违规违纪行为。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重大事项及时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报告。
(三)加快项目实施。切实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时效性,选择最快最优的采购方式,抓住重大病虫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及时组织防治,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避免错过防治季节。及时收集防控面积等证明材料。按照合同条款、项目实施进度等及时整理相关材料,加快资金支出进度。
(四)强化技术指导
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强化技术指导。县乡两级农业技术人员要为开展水稻病虫害防治的专业化服务组织、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水稻种植农户等提供病虫发生预测预报信息、综合防治技术指导及对口防控药剂推荐等,并在防控关键时期组织现场技术培训和指导,做到粮食不归仓服务不松懈。同时做好药前药后虫口调查及防效评价,及时收集防控面积等证明材料。
(五)及时项目调度
一是及时进行系统填报。县农业农村局明确专人负责平台数据填报,在签订合同后、向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后、财政部门拨付资金后等时间节点,进入平台填报或更新相关数据并上传凭证。二是做好实施情况调度。定期向自治区植保站汇报项目实施、防控进展等调度情况,并对项目进行跟踪指导,掌握项目实施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确保时效性和数据准确性。
(六)做好绩效考评
对照任务清单,认真做好项目实施和过程监管工作,于2024年12月20日前完成项目实施工作。项目实施完成后要做好项目验收、总结和绩效评价,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融水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7 日
附件2
融水苗族自治县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红火蚁防控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农村厅工作要求,本批次资金安排我县15万元用于支持做好农区红火蚁防控等相关工作,我县结合生产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农业农村部等九部委《关于加强红火蚁阻截防控工作的通知》(农农发〔2021〕3号)及《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等11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红火蚁监测与防控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发〔2022〕87号)精神,坚持相对集中连片防控治理,整村、整片统一推进联防联控,全力遏制红火蚁疫情蔓延危害,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二、目标任务
通过项目实施,全区红火蚁疫情防控面积不少于0.16万亩,在红火蚁防控期及时组织实施,项目区红火蚁防控效果达到90%以上,重发生区域红火蚁疫情得到有效防控,在红火蚁防控期内有效保持红火蚁疫情监测预警能力,有力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
三、资金使用范围
(一)补助区域。主要在全县红火蚁发生区的融水、永乐、和睦等重点乡镇(村)。
(二)补助内容及标准。项目资金主要是支持我县农区红火蚁疫情防控,按照补助标准与区域绩效目标任务相匹配的原则使用资金15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红火蚁应急防控药剂(0.1%茚虫威杀蚁饵剂)一批,每亩防控补助标准90元。
(三)补助范围。结合我县实际,统一采购防控药剂并发放药剂到村级组织集中统一实施。项目资金全部用于购买开展红火蚁防控所需的药剂费用。
(四)补助对象及方式。1.补助对象。主要为实施农区红火蚁防治作业的专业化服务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等。2.补助方式。采取物化补助方式。将采购物资分发到红火蚁发生区乡镇、村民委员会,由县局技术部门、红水蚁发生乡镇(村)组织农户集中统防统治。
三、重点技术措施
(一)防控方法。以毒饵诱杀法为主,结合粉剂灭巢法,施药后2—3周检查防控效果,及时补施药剂。
毒饵诱杀法:对活蚁巢密度较少发生区,可将毒饵环状或点状撒施在蚁巢外围10—50cm处。对活蚁巢密度较大发生区,在处理蚁巢的同时应结合整个发生区普遍撒施饵剂。撒施饵剂时,不要扰动蚁巢。
粉剂灭巢法:破坏蚁巢,待工蚁大量涌出后迅速将药粉均匀撒施于工蚁身上,通过带药工蚁与其他蚁之间接触,传递药物,进而毒杀全巢。
(二)防控适期。在晴天,气温为21℃—34℃、地面干燥时投放毒饵,粉剂应在无风或微风天气情况下撒施,雨天、洒水后及下雨前12小时内不能投药。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1.加强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黎健源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黎健源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组 员:黄 睿 县土肥生态与植保站站长
潘庆松 县农业农村局产业项目综合股股长
唐启忠 县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
向全丹 县农业农村局农村事业与机械化管理股股长
李 婷 县农业农村局人事党建股股长
韦 强 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
罗江静 县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股股长
2.成立项目实施小组,负责项目具体实施工作。
小组成员:莫荣清 县土肥生态与植保站副站长
龙秋均 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副站长
潘融荣 县农业农村局农村事业与机械化管理股副股长
唐文言 县农业农村局产业项目综合股副股长
陈超华 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副主任
覃美顺 县土肥生态与植保站干部
连 航 县土肥生态与植保站干部
贾毓杨 县土肥生态与植保站干部
贾 勤 县土肥生态与植保站干部
朱守合 永乐镇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韦海霞 融水镇农业服务中心干部
周红艳 和睦镇农业服务中心干部
(二)强化指导服务。县土肥生态与植保站要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强化技术指导。做好农户技术培训,保证统一投放药剂,同时做好药前药后调查及防效评价,及时收集发放药剂、防控面积等证明材料。
(三)加快资金进度。加快资金执行进度。严格资金使用与管理,防止挤占、挪用。
(四)做好绩效考评。对照任务清单,认真做好项目实施和过程监管工作,于2024年12月20日前完成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完成后要做好项目验收、总结和绩效评价,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融水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7日
附件3
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分配表及绩效目标表
地区 | 项目 金额 (万元) | 年度绩效目标 | 衡量 指标 | 产出指标 | 效益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
数量指标 | 质量指标 | 时效指标 | 成本 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
指标内容 | 水稻重大病虫防控面积 | 玉米重大病虫防控面积 | 农区蝗虫防控面积 | 红火蚁疫情防控面积 | 防控效果 | 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实施区(不含红火蚁)统防统治覆盖率 | 农作物病虫害及红火蚁防治组织实施时效 | 采购物资或服务价格 | 防灾措施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效果 | 有效保持重大病虫疫情灾情监测预警能力 | 受灾农民或防治服务组织满意度 | |||
融水苗族自治县 | 35 | 支持水稻重大病虫害、农区红火蚁疫情等防控;重发区域病虫害得到有效控制,不出现大面积绝收成灾;重发生区域红火蚁疫情得到有效防控;有力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 | 指标值 | 不少于1.33万亩次 | / | / | 不少于1600亩 | 有效遏制暴发流行成灾,红火蚁防控效果≥90% | >46% | 在农作物病虫害及红火蚁防控期及时组织实施 | 不超过市场价格 | 重发区域病虫害得到有效控制,农作物不出现大范围成灾绝收;重发生区域红火蚁得到有效控制 | 农作物病虫害及红火蚁防控期内 | ≥85% |
融水苗族自治县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
(防灾救灾第三批)项目各乡镇实施安排表
序号 | 实施地点 | 实施内容 | 诱捕器(套) | 诱芯(套) | 实施面积(亩) | 实施亩次(亩) |
1 | 安太乡寨怀村 | 放置诱捕器 | 500 | 500 | 600 | 1800 |
2 | 安太乡林洞村 | 300 | 360 | 1080 | ||
3 | 安太乡培地村 | 580 | 696 | 2088 | ||
4 | 安太乡元宝村 | 750 | 900 | 2700 | ||
5 | 白云乡大湾村 | 660 | 792 | 2376 | ||
6 | 洞头镇洞头村 | 130 | 156 | 468 | ||
小计 | 2920 | 3504 | 10512 | |||
序号 | 实施地点 | 实施内容 | 实施面积 | 实施亩次 | ||
7 | 融水镇 | 水稻主要病虫统防统治服务 | 1600 | 4800 | ||
8 | 永乐镇 | 2000 | 6000 | |||
9 | 和睦镇 | 2800 | 8400 | |||
小计 | 6400 | 19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