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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农业通〔2024〕5号融水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融水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4-05-06 17:00    |  作者:

通〔20245

融水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

《融水苗族自治县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局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融水苗族自治县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融水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融水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456日印发

融水苗族自治县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

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全方位夯实广西粮食安全根基,持续提升我区水稻、玉米等主要粮油作物单产水平,落实中央财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支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创新组织方式、集成种植模式,努力提高单产水平、强化示范带动引领作用,按照《广西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桂农厅发〔2024〕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3〕3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突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这一关键,聚焦提高水稻、玉米等主要粮油作物单产,发挥科技增产支撑作用,充分调动种植主体优化组织方式、应用先进技术的积极性,挖掘地种肥药各要素、耕种管收各环节增产潜力,提高主要粮油作物关键技术模式到位率和覆盖面,力争培育一批粮油规模种植能手和高产典型,将专家产量转化为农民产量、典型产量转化为大田产量,更好示范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推动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尽快迈上新台阶。

二、实施范围

以我县产能提升最迫切、单产提升潜力较大的水稻、玉米为重点,大力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规模种植主体,着力提高水稻玉米“一喷多促”、水稻水气平衡栽培、水稻侧深施肥技术、玉米密植高产精准调控、玉米作物秸秆覆盖免耕栽培、玉米“一增三改”以及粮油作物缓控释肥施用、病虫害综合防治等关键高产技术到位率和覆盖面,努力提高主要粮油作物单产水平。项目奖补对象原则上不与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实施区和水稻高产攻关示范片项目实施区中已享受资金补贴的种植地块重复,但可以同时享受其他符合相关条件的补贴类资金。在严格管控类耕地范围内的水田不予申报;旱改水的稻田,历年检测谷物重金属超标的项目,以及未通过自然资源部门验收的均不予申报。

三、实施方式

我县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确定在水稻、玉米等2类粮食作物,按照主体申报、过程记录、县级测产、资金奖补的程序推进项目实施。

(一)主体申报。本资金奖补对象为在我县各乡镇进行早中稻、早晚玉米种植规模生产主体,各乡镇组织动员粮油规模种植主体积极参与,向县农业农村局自愿申报。申报材料需明确作物种类、种植面积、技术模式、目标单产等基本信息。

(二)过程记录。规模种植主体需按要求,加强田间管理,落实关键技术,努力提高单产水平。采取一主体一方案的方式,建立生产档案,记录作物生产过程中应用的关键技术、采取主要措施等。根据作物生长农时,县农业农村局适时组织了解重点技术落实情况。

(三)县级测产。作物收获季节,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开展测产验收,对每个主体按高、中、低产田分类,随机抽测3块面积0.5亩以上的大田,并视技术措施、管理水平、综合长势和产量表现,根据结果进行单产水平排序。

(四)资金奖补。根据关键技术措施到位情况、测产排序和项目资金情况,确定奖补对象并公示。按照测产结果,分档次进行奖补,同一作物设一、二、三档奖。奖补对象公示无异议后,县农业农村局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奖补资金发放到补贴对象的“一卡通”账户。

四、申报条件、时间和奖补标准

(一)申报条件。符合广西区域内种植的水稻、玉米品种,面积(不含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对外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申报规模种植主体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实施项目土地无纠纷。每个规模种植主体只能申报一类粮油作物,申报主体种植面积必须连片达100亩以上(含100亩)的单个规模主体。流转或代种的,应提供协议或合同等相关佐证证明。申报上限面积为500亩。

(二)申报截止时间。规模种植主体应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申报。各乡镇对本乡镇申报规模主体的种植面积真实性负责。各乡镇应组织动员水稻、玉米规模种植主体积极参与,在完成实施面积真实性、实施内容等基本情况核定后,向县农业农村局申报。提交的申报材料需明确作物种类、种植面积、技术模式、目标单产等基本信息(具体见附件1)。

(三)奖补标准。奖补对象要体现鼓励先进,按照测产结果,分档次进行奖补。

1.进入获奖名单的申报主体,申报面积单产水平应至少比当地平均亩产提升10%以上,才有资格进入等次奖项评比获得资金奖补。

2.规模种植共设一、二、三等奖,比例分别占奖补对象的20%、30%、50%。

3.奖补标准。每个申报主体按照申报种植面积,在县级测产验收并评选公示后给予资金奖补。各等次的具体奖励金额标准最终由奖补资金总量、申报主体数量等综合因素决定,水稻每亩奖补不超过400元,玉米每亩奖补不超过300元

、资金来源。自治区下达80万元,主要用于我县产能提升最迫切、单产提升潜力较大的早中稻、玉米2个作物的奖补。根据关键技术措施到位情况、测产排序和项目资金情况,确定奖补对象并公示。奖补对象要体现鼓励先进,按照测产结果,分档次进行奖补。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对实施方案中申报条件、承担任务、测产程序、公示要求等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督促指导各乡镇抓好项目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指导服务。要依托本项目的实施,深入推进“揭榜挂帅”“专家领衔”创建高产样板等示范带动单产提升行动工作,充分发挥各级专家指导组和农技推广队伍作用,明确本地水稻、玉米等主要粮油作物单产提升技术路径,指导规模种植主体选择良种、配套技术、防灾减灾和病虫防控,促进关键技术落实到位。

(三)加强宣传推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各类新媒体,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方式,做好政策解读、宣传经验做法、打造示范典型,形成“推技术、创高产、争先进”的单产提升比学赶超良好氛围。

(四)强化资金管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3〕38号)要求,做好资金管理。对按程序申报并完成项目建设、达到奖补标准的主体,项目县要及时兑现奖补资金,提高主体提升粮油作物单产积极性。

(五)加强项目监督。要强化过程管理,全过程建档立案,记录技术落实、资金使用、成效评估等工作内容,确保项目实施规范有序、测产结果真实可靠、奖补发放公开透明奖补对象相关数据应在平台填报请各乡镇分别6月30日前组织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规模种植主体,自愿申报。并将融水县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申报书(附件1)、XXX(经营主体名称)XXX(作物名称)单产提升实施方案(附件2)报送县农业农村局推广与培训站。联系人:※※,联系电话:18977262437;邮箱:rsxtgz@163.com。

附件:1.融水县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申报书

2.XXX(经营主体名称)XXX(作物名称)单产提升实施方案

附件1

规模种植主体(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2024年   月

经营主体


申报时间


实施作物种类

(水稻/玉米)

实施面积(亩)


地址


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经营主体概况,实施地块地理位置,常年种植情况,种植经验

实施内容

(主要是针对承担单产提升作物,拟采取的技术模式,实施后预期单产提升水平分析,以及进度安排等。)

属地村委会意见

(说明情况是否属实)

                                  (村委会盖章)

     

附件2

XXX(经营主体名称)XXX(作物名称)

单产提升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二、项目位置及实施面积

三、单产提升目标

四、技术模式及效益分析

五、资金使用方向

六、进度安排

附:1.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农户身份证

(复印件)

2.土地流转证明(复印件)

3.项目区位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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