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桂整合〔2024〕2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落实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欠发达国有林场补助资金的通知》(桂林财发〔2024〕146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场中央财政欠发达国有林场补助资金40万元。我场结合实际,拟将该专项资金用于《融水县国营怀宝林场2025年培育大径级林木项目》建设,已编制了《融水县国营怀宝林场2025年培育大径级林木项目实施方案》并通过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复。现将建设项目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5年2月6日至2025年2月16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建设项目按程序实施。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
1.融水苗族自治县林业局(融水县融水镇香山路21号),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0772-5122534,rsxlyj@163.com
2.融水苗族自治县国营怀宝林场(融水县融水镇秀峰南路16号),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0772-5865627,rsxhblc@163.com。
3.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电话:12317
附件1.国营怀宝林场《欠发达国有林场资金分配明细表》
2.融怀报〔2025〕1号《关于请求审批<融水苗族自治县国营怀宝林场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及政府批复(QS-20250032)
融水苗族自治县国营怀宝林场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