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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苗族自治县2024年11月集体和个人森林采伐限额使用结余公示

来源:融水县林业局

发布日期: 2024-12-02 10:00    |  作者: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转发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意见的通知》(桂林政发〔201429 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采伐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融水苗族自治县202411月份集体森林采伐限额使用结余情况公示如下: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达我县十四五期间集体和个人年商品林采伐限额792300立方米,202411日至20241130日共使用491205立方米,结余301095立方米(详见附件)。


                              融水苗族自治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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