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牲畜定点屠宰场建设项目未批先建占用林地恢复造林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论证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及树木补种标准(试行)》(桂林规〔2022〕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关于规范涉林行政案件与刑事司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工作的意见》桂林发〔2022〕2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印发实施新<森林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的规定和相关要求,融水县林业局组织召开《融水县牲畜屠宰场项目占用林地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费用测算评估报告》(以下简称《测算评估报告》)论证会,县林业局梁树杰副局长主持会议,8名与会人员对《测算评估报告》进行质询和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一、造林作业设计是根据造林工程的需要,将工程建设规划、实施方案、总体设计等规划设计文件付诸实施,指导施工作业的技术性文件是恢复植被的重要依据。
二、编制的《测算评估报告》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及树木补种标准(试行)》(桂林规〔2022〕1号)、《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6-2013)、《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06)、《造林作业设计规程》(LY/T1607-2003)、《广西主要乡土树种名录》(桂林生发〔2020〕43号)、《融水苗族自治县2022年林草湿“一张图”年度更新成果》等,引用的政策、技术标准和技术线路正确,方法可行。
三、《测算评估报告》客观地反映和分析恢复造林小班现状立地条件,恢复造林作业设计的整地要求、株行距布局、挖坎(穴)规格、施肥量、种苗质量、造林方式和技术、验收标准、幼苗管护和抚育管理等符合技术规范和相关要求。
四、因未批先建占用林地仅清表和平整土地,土层较厚,仍然具备林业生产条件,所以直接对恢复植被所需费用进行测算。该地块恢复造林工程预算总费用为73485.00元,平均每亩所需费用为3450.00元,预算苗木和基肥价格、劳务费与当地目前市场价格成本相符。
综上所述,与会专业技术人员同意《测算评估报告》通过评估论证,并将论证公示于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期为7天,即4月19日-4月25日。
附:参加审查人员
梁树杰 融水县林业局副局长
韦志忠 融水县林业科学研究所所长、高级工程师
潘庆宝 融水县林业局资源办高级工程师
何宁聪 融水县林业局资源办工程师
陈庆红 融水县林业行政执法大队高级工程师
覃延珍 融水县林业局林业生态修复中心工程师
欧阳凯 融水县林业局政策法规办公室高级工程师
潘 鲸 融水县林业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记录)
融水苗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