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苗族自治县林业局
机构名称:融水苗族自治县林业局
机构性质:融水县人民政府工作机构
办公地址: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香山路2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除外)
单位负责人:梁太坚
联系电话:0772-5122534
电子邮件:rsxlyj@163.com
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植物检疫法》和《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规章及保护森林资源的各项方针政策。
(二)协助主管部门依法监督检查和查处违法违规占用林地和草原及湿地、改变林地用途、毁林开荒、盗伐、滥伐、猎捕(经营加工)陆生野生动物、采挖珍稀、珍贵野生植物资源(含木材、苗木、种子、干果等)等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林业案件。
(三)协助查处非法繁育、贩卖、销售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案件;查处森林火灾案件、破坏公益林、天然林、退耕还林、自然保护地案件;查处非法销售假冒伪劣林木种子案件。
(四)协助查处未按规定办理植物检疫证书或者在报告过程中弄虚作假,伪造、涂改、买卖、转让植物检疫单证、印章、标志、封识,未按规定调运、隔离试种或者生产应施检疫的植物等行政案件查处工作;积极处理上级交办领导批示和群众举报的案件,配合查处信访案件,及时上报查处和信访回复。
(五)承担本级的林业行政执法应诉、行政复议、听证及法律咨询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林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承办县林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内设机构:
(一)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综合协调应急、维稳工作。承担宣传、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绩效考评、车辆调配管理、组织协调有关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本局的党群工作,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相关具体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蔡峰
联系电话:0772-5128678
(二)党建办公室。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乡村振兴、精神文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意识形态、卫生健康、扫黑除恶常态化斗争等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代的其它任务。
负责人:蒙阳林
联系电话:0772-5125459
(三)财务股。负责林业行政事业单位经费、林业项目资金的预算编制、决算等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兑现上级下拨各项林业专项资金使用。组织生态扶贫和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负责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本局机关财务工作和局直属单位内部财务审计工作。
负责人:何茂科
联系电话:0772-5128595
(四)人事股。负责本局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职工档案、劳动工资、教育培训、职称评聘、机构编制、人才队伍建设、离退休人员等工作。拟订全局林业资金规划和年度计划。
负责人:莫媛媛
联系电话:0772-5125463
(五)信息与项目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按照林业局的发展思路,总体规划、总体协调我局信息化建设工作,不断提高我局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负责全局的林业建设项目的管理和推进工作,协助部门制定和实施林业投资项目计划,组织项目申报、实施和监督检查。
负责人:覃森林
联系电话:0772-5121696
(六)统计室。对工作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报表、统计分析,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监督职能。
负责人:卢 高
联系电话:0772-5135897
(七)县林业产业发展中心。负责林业改革发展工作,承担全县林业、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相关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林下经济发展工作。负责林业产业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各产业对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指导全县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康养、森林旅游发展工作。
负责人:杨显清
联系电话:0772-5137779
(八)县森林资源管护中心。负责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工作,组织拟定全县林业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石漠、荒漠化防治、防沙治沙及沙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和草原管理工作,承担全县荒漠、草原资源动态监测和统计分析工作。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实施全县森林采伐限额和森林经营方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天然林保护、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划定、调整和监管。
负责人:潘庆宝
联系电话:0772-5134900
(九)县林业生态保护修复中心。组织指导全县造林绿化工作,负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综合管理全县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负责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承担县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
负责人:覃延珍
联系电话:0772-5135672
(十)县森林防疫站。宣传贯彻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在本县范围内依法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检疫、和除治工作,防止危险性林业有生物的传播蔓延。组织森林植物产地检疫、调运检疫、疫情普查,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指导种苗生产、培育无检疫对象种苗。
负责人:覃德锋
联系电话:0772-5135767
(十一)政策法规办公室。协助全县林区林地林木权属纠纷的调解、举证、证据采集、案件受理以及案件督办工作。负责林业行业科学技术推广与对外合作工作。负责林业政策法规调查研究,指导协调全县林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普法宣传、组织学法用法规范。
负责人:石建强
联系电话:0772-5125553
(十二)防火和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实施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国有(林场)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及督促检查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林业行业的安全防范、安全生产管理、地质灾害预防等工作。
负责人:张 俊
联系电话:0772-5865226
(十三)县林长制工作与自然保护地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全县的林长制具体工作,拟订林长制工作的配套制度;协助组织研究全县层面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重难点事项,编制县级年度林长任务清单;协助组织开展林长制实施情况检查、监督、考核工作;负责林长办公室日常工作事务,督促落实县级林长会议决议事项和县级林长、副林长交办的工作以及完成自治县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任务。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和湿地等各类自然保护地。
负责人:蒙泽江
联系电话:0772-5125081
(十四)县林业综合执法大队。协助主管部门依法监督检查和查处违法违规占用林地和草原及湿地、改变林地用途、毁林开荒、盗伐、滥伐、猎捕(经营加工)陆生野生动物、采挖珍稀、珍贵野生植物资源(含木材、苗木、种子、干果等)等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林业案件。承担本级的林业行政执法应诉、行政复议、听证及法律咨询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林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
负责人:陈庆红
联系电话:0772-5130085
(十五)大鲵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研究制定保护区建设发展规划和管理措施。以保护区水生动植物自然生态环境为主,开展大鲵等珍贵水生野生动物的人工驯养、繁殖、繁育和病虫害防治等研究活动。协助有科研资质的单位协作承担科研课题的实施。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科研项目。
负责人:覃 幸
联系电话:0772-5866035
(十六)县林科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实施好本县林业科学研究工作。协助县林业局开展林业技术研究,引进新技术、新工艺,试验研究林业工程技术,组织开展技术指导、技术推广、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工作。林木种子采优和造优,引进和培育优良品种。开展科研示范基地建设,推广和转化林业科技成果。配合区、市林科院(所)和有关部门开展林业科研课题研究工作。维护国有科研林地的完整,保护科研林地的森林资源。开展林业科技情报信息服务工作。
负责人:韦志忠
联系电话:0772-5129941
(十七)滚贝老山管理所。主要负责保护自然物种多样性、生态平衡、自然生态系统、野生动植物。
负责人:潘文斌
联系电话:15878236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