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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林字〔2023〕33号 关于印发《融水县林业局2023年“村屯绿化景观提升”和“城乡绿化珍贵树种进百城入万村行动”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融水县林业局

发布日期: 2023-08-11 17:35    |  作者:

局属各部门:

为高质量完成“村屯绿化景观提升”和“城乡绿化珍贵树种进百城入万村行动”项目建设任务,顺利通过上级的检查验收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制定了《融水县林业局2023年“村屯绿化景观提升”和“城乡绿化珍贵树种进百城入万村行动”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融水苗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3年8月11日

融水县林业局2023年“村屯绿化景观提升”

和“城乡绿化珍贵树种进百城入万村

行动”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财政林业改革发展等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2〕3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区域绿化补助项目资金使用的通知》(桂林办生字〔2023〕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城乡绿化珍贵树种进百城入万村行动方案的通知》(桂绿字〔2021〕7号)等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进一步巩固我县乡村建设成果、推进城乡绿化美化和改善农村人居分环境、促进乡村风貌提升,建设“幸福乡村”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目标,扎实推进全县美好城乡建设,切实改善乡村生态环境。为高质量完成“村屯绿化景观提升”和“城乡绿化珍贵树种进百城入万村行动”项目建设任务,顺利通过上级的检查验收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以创建美好乡村为载体,注重选取特色乡土树种,突出村庄标志性风貌,重点村屯周围、房前屋后、进村道路两旁、公共场所等绿化工程,着力提升乡村绿化综合效益,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优美的绿化景观,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科学规划,选择好实施项目村屯在有较好绿化基础的区域且村屯内可绿化用地充足,村屯群众爱绿、护绿、植绿意识较高,能落实绿化管护措施,农民主体作用明显;同时结合乡村振兴林业示范村屯建设项目确定实施村屯。

(二)坚持合理套改套种植的原则。在原有绿化地套种、改种乡土珍贵树种,或在新建工程中种植乡土珍贵树种。

三、工作目标任务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财政林业改革发展等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2〕3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自治区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2〕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重点区域绿化补助项目资金使用的通知》(桂林办生字〔2022〕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区域绿化补助项目资金使用的通知》(桂林办生字〔2023〕1号)等文件精神,完成今年上级下达我县“村屯绿化景观提升项目”建设工程4个涉及补助资金40万元和“城乡绿化珍贵树种进百城入万村行动”项目建设任务项目点100个,涉及项目资金10万元。

四、实施内容与标准

主要是对项目实施村屯的周围、房前屋后、进村公路及村道两旁的宜林绿化地进行绿化种植。“村屯绿化景观提升项目”项目种植的树种和数量以及涉及的资金量以第三方的设计方案为准,原则上不超出自治区下达资金40万元;“城乡绿化珍贵树种进百城入万村行动”种植的树种和数量以实际到建设点的珍贵树种苗木为准。具体项目建设点名单详见附表。

五、资金安排

此次项目建设资金从《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财政林业改革发展等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2〕3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自治区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2〕2号)两个文件的“重点区域绿化补助(绿化景观提升补助)”中共安排13万元用于“城乡绿化珍贵树种进百城入万村行动”项目,安排40万元用“村屯绿化景观提升项目”项目建设;其余工程建设资金不足部分拟从上级下达到我县的森林植被恢复费中予以解决。

六、进度安排

(一)落实村屯阶段(2023年3-4月):按照项目申请及申报等工作要求及时落实项目建设村屯。

(二)作业设计阶段(2023年5月):在落实好绿化村屯选择的基础上,配合各项目实施乡镇开展调查工作,征求民意明确建设标准。

(三)施工种植阶段(2023年5月至10月):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利用有利时机实施造林,加快进度,为完成全年任务打下基础。

(四)督查阶段(2023年7月-10月):组织开展1至3次督促检查,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推进工作。

(五)验收阶段(2023年10至12月):配合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对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开展检查验收工作。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使我局实施村屯绿化美化建设工程取得实效,切实加强对工程建设工作的领导,通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我县村屯绿化美化工作,成立我局的村屯绿化美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梁太坚 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卜万青 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先智 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梁树杰县林业局副局长

员:蔡 峰 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

    何茂科 县林业局财务股股长

    覃森林 县林业局信息和项目管理中心主任

    潘庆宝 县森林资源管护中心主任

    廖耀刚 县林业产业发展中心主任

    何绍宁 县林业生态保护修复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本局村屯绿化美化项目建设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林业生态保护修复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县林业局副局长卜万青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县生态保护修复中心覃文锋和蒙峰同志但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县生态保护修复中心工作人员组成。

(二)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开展生态文明理念、村屯绿化政策宣传教育活动,切实转变农民群众传统落后的生产生活观念,增强群众维护绿色生态环境的自觉性,营造“绿美乡村”活动良好氛围。

(三)合理选择绿化树种和模式。根据村屯户数、可投入绿化资金量、可绿化用地情况和村屯规划需要,采用不同的绿化模式和树种搭配,宜果则果、宜林则林,突出不同村屯绿化的特点和特色。

(四)强化资金监管。实施项目的村屯投入的资金量要与绿化建设规模相符合,主要用于规划设计、种苗购买、苗木运输、整地挖坑、苗木种植等方面,项目资金的使用具体按县财政制度要求执行。

   (五)完善机制,严格项目管理。加强建设过程监管,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确保绿化树苗种得下、管得好、护得住;同时加强对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建档工作,规范项目管理,为项目及资金检查做好准备。实施的各村屯将村屯的绿化管护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形成群众互相监督、 人人自觉管护的长效机制。

附件:1.融水县2023年村屯绿化景观提升项目实施村 屯名单

         2.《融水县2023年珍贵树种百万行动建设苗木需求情况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财政林业改革发展等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2〕36号)

4.《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区域绿化补助项目资金使用的通知》(桂林办生字〔2023〕1号)

5.《广西壮族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城乡绿化珍贵树种进百城入万村行动方案的通知》(桂绿字〔2021〕7号)

6.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自治区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2〕2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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