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教〔2023〕113号关于公布2023年融水苗族自治县示范幼儿园 验收评估结果的通知
融教〔2023〕113号
关于公布2023年融水苗族自治县示范幼儿园
验收评估结果的通知
各幼儿园: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融水苗族自治县示范幼儿园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我局组织评估专家组对申报县级示范幼儿园的8所幼儿园进行了评估验收。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示范幼儿园评估验收标准(修订 )》(桂教基教[2013]49号),县级示范幼儿园合格的标准为700分以上。其中,700分-749分为一星县级示范幼儿园、749分-799分为二星县级示范幼儿园、800分-849 分为三星县级示范幼儿园,850分以上(含850分)为四星县级示范幼儿园。根据专家组的评估意见,融水苗族自治县拱洞乡中心幼儿园等8所幼儿园通过验收评估,确认为2023年融水苗族自治县示范幼儿园(名单见附件)。
本次确认的县级示范幼儿园要按照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工作规程》等要求,根据评估验收专家组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强整改,树立先进保教理念,规范保教行为,努力提高保教质量,充分发挥县级示范幼儿园的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薄弱幼儿园提升管理水平,推动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附件:2023年融水苗族自治县示范幼儿园名单
融水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3年12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水苗族自治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