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教〔2023〕107号关于公布2023年融水苗族自治县民办幼儿园年度检查结果的通知
融教〔2023〕107号
关于公布2023年融水苗族自治县民办幼儿园
年度检查结果的通知
全县各民办幼儿园:
2023年9月下旬,我局组织各幼儿园的责任督学对全县在册民办幼儿园进行了年度检查,现将检查结果予以公布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年度检查结果合格方可通过本年度年审。本次年检结果评得合格的幼儿园,请于12月25日--12月27日持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到县教育局基教股学前办进行年检。
二、年度检查不合格的幼儿园下发整改通知书,整改时限为3个月,由整改者提出整改评估验收报告,教育局组织评估组进行评估验收,年审复评合格后方可办理办学许可证。
三、年度检查结果将作为学前学生资助、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等依据。
附件:融水苗族自治县2023年民办幼儿园年度检查结果。
融水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3年12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水苗族自治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12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