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交字〔2024〕37号 中共融水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 进一步明确融水苗族自治县公路发展 中心主要工作职责的通知
融交字〔2024〕37号
中共融水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
进一步明确融水苗族自治县公路发展
中心主要工作职责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二层单位:
为了明确责任,确保我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有序推进,现将融水县公路发展中心主要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农村公路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起草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政策文件并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参与全县农村公路发展规划编制。
(三)承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具体工作,负责农村公路养护大修中修(含安保工程、危桥加固改造、危险路段整治等养护工程)工作和县道的小修保养工作,负责公路渡口的管理,确保渡口的安全和高效运行。
(四)指导乡镇乡、村道的日常养护工作。
(五)负责全县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考核与路况评定、公路行业统计与普查及行业信息报送工作。编报年度农村公路绩效考核考核指标,会同各乡镇开展农村公路市场化养护季度考核。
(六)编制全县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使用计划,落实专款专用,对乡镇管养的乡村公路养护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及监督。
(七)负责全县在养农村公路基础设施的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检查督查、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健全完善应急保障机制,建立应急抢险队伍,配备应急抢险机械设备和物资。
(八)协助维护公路路产、路权。
(九)协助公路战备保障工作。
(十)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共融水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党组
2024年9月13 日
(此件公开发布)
融水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4年9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