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交字〔2024〕36号 中共融水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明确融水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 主要工作职责的通知
融交字〔2024〕36号
中共融水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明确融水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主要工作职责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二层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我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管理工作有序推进,现将融水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主要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一)宣传、贯彻、实施国家和地方有关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二)负责道路运输市场的调查研究和预测、基础数据统计、政策研究、道路运输市场经济运行监测等事务性工作,配合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道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并具体实施。
(三)承担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运运输、出租汽车(巡游、网约)、城市公共交通、邮政快递、汽车租赁、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从业人员培训的监管和服务性工作。
(四)承担全县道路运输行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运输保障工作。
(五)承担道路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工作,协助县交通运输局对道路运输信息化平台进行建设。
(六)承担道路运输行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信用考核与考试的基础数据收集工作,负责做好道路运输行业信用考核、考试及继续教育确认的工作。
(七)承担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备案具体工作,营运车辆年度审验等工作。
(八)负责协调推进道路客、货运输站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九)根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有关应急预案,配合实施抢险、救灾、战备等运输保障任务。
(十)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共融水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党组
2024年9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融水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4年9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