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交字〔2024〕33号 中共融水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明确融水苗族自治县公路发展中心主要 工作职责的通知
融交字〔2024〕33号
中共融水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明确融水苗族自治县公路发展中心主要
工作职责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二层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我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有序推进,现将融水县公路发展中心主要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农村公路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起草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政策文件并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参与全县农村公路发展规划编制。
三、承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具体工作,负责农村公路养护大修中修(含安保工程、危桥加固改造、危险路段整治等养护工程)工作和县道的小修保养工作,负责公路渡口的管理,确保渡口的安全和高效运行。
四、指导乡镇乡、村道的日常养护工作。
五、负责全县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考核与路况评定、公路行业统计与普查及行业信息报送工作。编报年度农村公路绩效考核考核指标,会同各乡镇开展农村公路市场化养护季度考核。
六、编制全县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使用计划,落实专款专用,对乡镇管养的乡村公路养护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及监督。
七、协助维护公路路产、路权。
八、协助公路战备保障工作。
九、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共融水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党组
2024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