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石涛同志表扬的通报
融 水 苗 族 自 治 县
公 安 局 文 件
融公通〔2024〕2号
关于给予石涛同志表扬的通报
局属各部门:
2023年12月27日18时许,城南派出所副所长石涛在所内成功调解一起纠纷后,到附近的商店消费,恰巧遇见该起纠纷调解对象胡某某,为感谢石涛帮其解决纠纷,胡某某将2条中华香烟和2瓶白云边白酒强行放置于石涛身旁后迅速离开,石涛经多次电话联系胡某某,让其拿回烟酒,胡某某不愿意拿并称已返回湖北省老家。2024年1月3日,石涛将胡某某送的物品全部移交至督察大队,目前我局已将物品全部退还给胡某某。
为弘扬正气,促进工作,经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石涛同志全局通报表扬。希望广大民警、辅警要以此为榜样,认真按照“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积极树立融水公安“严格公正执法 廉洁自律为警”的良好形象。
融水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4年1月8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不公开
抄送:本局领导。
主送:局属各部门。
融水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办公室 2024年1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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