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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在2023年度公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个人和通过司法考试人员嘉奖的命令

来源:融水县公安局

发布日期: 2024-04-03 11:57    |  作者:


融 水 苗 族 自 治 县

公 安 局 文 件

融公令〔20241

关于给在2023年度公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个人和通过司法考试人员嘉奖的命令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公安机关、广大公安民警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记“十六字方针”政策,在维稳反恐、扫黑除恶、打防管控、规范执法、作风效能、队伍建设、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绩,为全县政治大局、经济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了突出贡献,广大民警、文职顽强拼搏、连续作战、扎实工作,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其中,有部分同志还不断提升和突破自我,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为激励斗志、鼓舞士气,激励全体民警、辅警砥砺奋进,再建新功,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和《柳州市公安局进一步加强公安法制工作的意见(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以下同志各记嘉奖一次:

一、在2023年全国“两会”安保维稳工作中成绩突出个人嘉奖(1人)

廖华

二、年度个人嘉奖(16人)

马阶培、何茜、黄海、韦锋、廖海华、喻在红、黄龙、傅崧洋、韦思佳、路琦、黄家俊、赵俊、廖克多、吴文天、廖振华、马胜。

三、通过司法考试人员(1人)

金宁静

希望受到表扬的同志认真总结经验,发扬成绩,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局属各部门全体民警、辅警要以受到表扬的个人为榜样,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担当履职、积极作为、攻坚克难,奋力推进新时代新征程融水公安现代化,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此令。

                            融水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局长:覃建恩

                                      2024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本局领导。

主送:局属各部门。

融水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办公室              2024年4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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