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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4年“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自查 自评报告

来源:融水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4-12-31 16:15    |  作者:

    

融水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4年“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自查

自评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八五”普法规划,全面提升普法工作实效,根据县委依法治县办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办法>的通知》(融法办发〔20244号)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开展自查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普法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2024年度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普法责任制度,做好学法用法,加强普法宣传,全面落实好财政部门“谁执法谁普法”工作。

(一)建立健全制度

1.建立责任制度。我局高度重视普法工作,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财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股室配合抓的工作局面,明确普法责任分工,确定普法内容及工作形式,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情况汇报,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财政干部年度考核,推动普法责任落实。

2.建立学法制度。明确学法内容、学法方式、学法要求,促进全体人员学法活动规范化、制度化,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财政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3.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我局实行法律咨询全覆盖工作体系,委托县人民政府聘请的律师团队协助我局解决在业务办理及国有企业经营活动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从而进一步提高财政局工作效率及专业性。

(二)做好学法用法

1.举办法治专题讲座。党组书记上党课,党课内容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人员政务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各支部通过“三会一课”组织党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通过对党内法规制度的宣传教育,使党员干部能够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确保党员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永远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2.开展学法用法考试。通过业务培训、“学习强国”和“财政部”平台等多种形式,开展常态学法用法活动,组织干部积极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学习活动以及预算编制改革、政府采购等业务培训,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财政法律法规学习。2024年,组织党员干部参加线上学法用法考试,全局党员干部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参与率、合格率均达100%

3.组织开展培训。2024,我局共组织各类普法培训和宣传12场次,培训人员600多人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扎实学习《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业务法律知识,使得全局干部职工较好地遵守各项财经纪律,规范理财、依法理财效果进一步彰显。我局持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在岗在编人员7人,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组织持证人员参加自治区财政厅、柳州市、自治县举办的各种行政执法业务专项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加强普法宣传

1.集中普法宣传。我局充分利用少数民族春节系列特色坡会、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禁毒宣传日、12.4宪法宣传日等时间节点为契机,配合各相关职能部门深入乡村振兴挂点乡、村,通过设立咨询台派发普法宣传小册子的形式向群众宣传法律热点和政策法规,获得当地群众的热烈反响和一致好评。

2.在工作中推进普法宣传。“执法”与“普法”融汇在一起,在开展财政监督检查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进行重点学习宣传,通过与被检查单位的人员进行工作交谈中,对他们提出的一些法律法规方面的问题进行宣传解答,既给被执法单位的工作人员指导工作又让他们对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了更深更具体的了解和认识。

3.围绕社会热点问题开展普法宣传。在处理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等财政难点热点问题过程中,把握宣传机会,加强对采购人、利害关系人以及相关重点人群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宣传,进行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把普法宣传教育与化解矛盾纠纷排查有机结合起来。

二、存在的问题

我局在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

(一)财政法律法规学习不够系统。干部对财政法律法规的学习不够系统,仅仅依靠在线平台或讲座零星学、被动学、碎片化的学法治培训的方式方法有待改进,力度效果有待提升。

(二)行政执法工作队伍力量薄弱我局行政法执工作人员的配置与形势任务不相适应,亟需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或者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能力强的人员。

(三)法治宣传教育有待提高。法治宣传形式单一,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不强,高质量的普法宣传措施和形式较少。“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需更创新举措。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增强财政干部法治思维。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等方面管理,结合业务主题和财政改革相关内容,注重法治培训实用性和务实性,加强各股室之间的沟通协调,全面提升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实现财政改革与法治建设同步推进。

(二)强化财政监督干部队伍建设。配备足够的监督人员,加大财政监督管理培训力度,加强对财政监督人员的政治理论、政策法规方面学习培训,积极支持监督人员参加各级财政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使财政监督管理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等方面得到进一步提升,努力造就一批思想过硬、作风优良、踏实肯干、业务精通的财政监督管理队伍,有效提高财政监督管理水平。

(三)创新普法形式。深入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切实发挥政府网站、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微信工作群等自主宣传平台作用,利用各种宣传活动日的契机,深入群众开展法治财政文化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和融水县法治财政建设的宣传,大力弘扬法治财政精神,不断提高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的创新性和实效性,推动全社会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法治氛围。

             融水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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