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柳州市融水苗族自治县区域代理记账业务审批所需材料清单有关事宜的通知
关于广西柳州市融水苗族自治县区域代理记账业务审批所需材料清单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代理记账公司、会计服务公司:
依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98号),参照自治区本级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办事指南,“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事项申请材料规范清单如下:
1.会计代理记账资格申请报告;
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的书面承诺;
3.会计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
4.代理记账机构其他专职从业人员承诺书;
5.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6.业务申报网址:http://dljz.mof.gov.cn/dljz/#/jumpPage
联系人:韦振国,电话:5122556,13878285896.
融水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