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财政会计监督检查结果公告
融水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3年度财政会计监督检查结果公告
为深入贯彻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落实全国财会监督工作会议、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切实履行好财会监督主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3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3〕5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桂财监〔2023〕78号)、《柳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柳财监〔2023〕13号)的要求,2022年6月12日至11月8日,自治县财政局成立以会计监督股牵头的专项检查组,采取上下联动检查方式,对自治县大年乡人民政府、自治县档案馆、自治县妇女联合会等3家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专项检查。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政府会计制度执行情况、单位财务管理情况、部门预算编制情况、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情况,以及其他违反财务会计制度、预算管理、政府采购有关制度的行为等。经检查,发现个别被检查单位尚存在如下问题,将现检查结果予以公告。
一、会计核算不规范,账务处理不正确,会计科目使用错误,无依据或依据不充分编制记账凭证、未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本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含长期聘用人员)及为职工支付各种薪酬。
二、未按政府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没有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三、单位会计账上数据与上报部门决算报表数据不相符。
四、列支集中采购目录商品手续材料不完善。
五、采购办公设备没有及时登入固定资产台账。
六、内部控领导小组及人员变动没有进行调整,没有形成文件进行确认。
七、往来款项没有及时清理。
八、存在已故人员继续领取财政补贴资金的现象。
九、记账凭证打印设置不完整,会计科目级次显示不全。
十、出纳岗位未设置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十一、存在重复报销差旅费现象。
十二、年末账上“库存现金”期末余额较大。
十三、报账时间跨度长,不能真实反映当年单位经济业务发生运行情况。
财政局会计监督检查结果报告已经于2023年11月8日底前全部送达被检查单位,请被检查单位于2023年12月31日前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和相关佐证材料上报自治县财政局会计监督管理股备案。联系电话:5122556。
特此公告
融水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