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察】融水苗族自治县关于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自治区编号问题1、19)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一、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问题1:一些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感认识不够,将优越的自然生态禀赋当做自身工作成绩,自我满足、盲目乐观,对天生的好山好水缺乏敬畏和呵护之心,对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漠然视之,甚至视而不见。一些领导干部对高质量发展的认识有偏差,认为广西是欠发达地区,空间很大底子很好,应区别对待,要求给予更多的能源消费总量指标,而对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却有畏难情绪。在谋划自身发展时,着重考虑增长速度,重视发展质量不足。一些地方和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足,动辄讲目标太高财政太难、讲能力不足水平不高,对推进解决具体问题缺乏积极作为。
问题19:危险废物管理能力薄弱,存在较大环境风险。一些重点发展行业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空缺,广西至今没有电解铝行业大修渣处置能力。废铅酸蓄电池大量流入非法市场,非法收集处置问题仍然突出,对环境安全构成隐患。
二、责任单位
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融水生态环境局、公安局、交通局、卫健局、发改局、科工贸局、财政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融水税务局。
三、整改情况
问题1:1.认真查摆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差距不足,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筑牢思想根基,补足精神之钙。各乡镇党委、政府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4月视察广西、柳州时发表的重要讲话,作出的重要指示,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全面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2.各级党委、政府牢记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4月视察广西、柳州时发表的重要讲话,作出的重要指示,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全面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2.2021年至今,全县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10余次,其中县委常委会2次,县政府常务会10次,县专题工作会3次,协调解决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加快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2022年2月14日,融水县召开县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落实租赁应急设备处理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经费的请示。5月19日,召开县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厚植生态环境优势推动绿色发展迈出新步伐的决定》,会议强调,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生态立县工作思路。5月21日县委召开常委会,吴毅强书记传达学习贯彻《柳州市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文件精神,要求全县抓好柳江、融江流域环境保护工作,稳住水质“全国第一”的金字招牌。7月6日,融水县召开县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致2022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重要贺信精神。3.已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金山银山理念等相关课程纳入2022干部教育培训计划,2022年融水县党校共举办各类培训班5次,将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的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党校主体班次中。4.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融水县每年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4.22”地球日和“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开展生态文明宣传工作,利用县委宣传部平台大力宣传生态文明成果,引导公众树立和践行生态文明思想理念。5.融水县提拔和进一步使用领导干部时,均征求融水环境保护局意见,对在环境保护方面有违法或履职不力记录的一律不用。
问题19: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1.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对企业进行管理,目前大部分企业都能够按要求进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根据《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柳州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融水县已经完成了辖区内管辖企业的危险废物标准化评估工作。2.将排查整治工作与环境执法“双随机”和排污许可制度相衔接,2022年,共出动98人次对我县危险废物进行排查,确保辖区环境安全。3.多层次、多渠道开展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关于危险废物管理的意识,开展企业危险废物相关业务培训2次,共发放《社会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管理告知书》等宣传资料60份。
四、验收情况
2022年10月8日,县整改办组织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融水生态环境局、公安局、交通局、卫健局、发改局、科工贸局、财政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融水税务局等部门对以上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一致认为基本落实相应的整改措施,达到整改要求,原则同意通过整改验收。
公示期5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772-5133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