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察】融水苗族自治县关于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自治区编号问题26)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来源:
柳州市融水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2022-10-11 16:10
一、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问题:一些地方和部门群众意识淡漠,对群众举报长期重视不够,此次督察进驻期间,与前两批督察重复的群众举报占比达14.9%,抽查回访不满意率高达45%。
二、责任单位
县信访局、融水生态环境局。
三、整改情况
中央督察组转办融水县8批共12件群众信访件已全部办结并完成销号工作,无未完成整改、重复举报和不满意信访件。县纪委监委机关继续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落实责任不力,特别是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责任。
四、验收情况
2022年10月8日,县整改办组织县信访局、融水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对以上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一致认为基本落实相应的整改措施,达到整改要求,原则同意通过整改验收。
公示期5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772-5133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