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融水县和睦产业园项目(一期)1-8、10-11、13-17、22-26#楼项目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调整规划通告

来源:融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4-12-05 16:48    |  作者: 融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融水县和睦产业园项目(一期)1-8、10-11、13-17、22-26#楼项目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调整规划通告

项目位于融水县和睦工业园区,设计方案曾于2024年4月19日通过审批。现融水县融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向我局提出申请,调整融水县和睦产业园项目(一期)1-8、10-11、13-17、22-26#楼项目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

此次规划方案调整内容如下:

(一)4#标准厂房北侧增加一间设备用房,长28米,宽6.6米,高6.75米,建筑面积184.8平方米,此设备用房作为4#标准厂房的配套用房,用于放置生产设备。

(二)25#标准厂房东侧及北侧机动车道取消,改为非机动车停车场。

(三)调整后总建筑面积由99897.84㎡调整为100082.64㎡,计容面积由193259.82㎡调整为193444.62㎡,设备配套用房由100.4㎡调整为285.2㎡,建筑占地面积由97787.78㎡调整为95789.38㎡,建筑密度由41.38%调整为40.61%,绿地率由16.97%调整为17.32%。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按有关程序将和睦产业园项目(一期)1-8、10-11、13-17、22-26#楼项目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并召开听证会。

三、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调整方案的意见,可通过书面方式或在听证会上发言的方式提出。书面意见和参加听证会申请请于2024年12月11日前送至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股(联系电话: 0772-5129737)。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应于2024年12月12日前向听证会提交参加听证会申请及个人身份证明、利害关系证明,并准时参加听证会,对听证会主持人员组成有异议的,应在会前提出。参加听证会的共同利害关系人人数较多的,应选取代表作为发言人,其余参加会议的共同利害关系人可通过书面或委托代表发言的方式表达意见。

五、公示地点:项目所在地、及广西柳州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ongshui.gov.cn/xwzx/tzgg)。

六、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11日。

七、听证时间: 2024年12月12日上午11点00分听证地点: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议室。

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5日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主办 地址:融水镇拱城街17号
联系方式:rswg@163.com 联系电话:0772-5122412
网站标识码:450225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