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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融水吉康颐养家园一期项目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调整规划通告

来源:融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4-10-30 16:32    |  作者: 融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融水吉康颐养家园一期项目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调整规划通告

项目位于融水县融水镇城南大道和苗都大道交汇的西南侧,设计方案曾于2024年2月21日通过审批。现融水吉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申请,调整融水吉康颐养家园一期项目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

此次规划方案调整内容如下:

(一)1#、2#楼前后阳台栏杆变更成砖砌栏杆;

2、2#楼(A)轴交(4-8)落地窗变更成实体窗台1米高;

3、1#楼、2#楼,二层、五层外墙线条颜色变更成深咖啡色;

4、1#楼DT2、DT3一层前后开门;

5、取消1#楼二层(C)轴、(H)轴、(3)轴处雨棚斜顶造型;

6、1#、2#楼外立面线条只保留一层顶、五层顶两层线条,其余楼层线条取消;

7、1#楼(3)轴交(A-D)轴一层窗台离地高度改成为2.4米高;

8、1#楼(A)轴交(2-3)轴一层取消右边一个窗户;

9、原报建总建筑面积为12788.05平方米,现报建总建筑面积为12885.37平方米;原报建计容建筑面积为12775.15平方米,现报建计容建筑面积为12643.53平方米;

10、原报建1#建筑面积为8145.39平方米,现报建1#建筑面积为7975.89平方米;

11、原报建2#建筑面积为4590.67平方米,现报建2#建筑面积为4620.62平方米;

12、原报建门卫室、大门建筑面积为39.09平方米,现报建门卫室、大门建筑面积为30.4平方米;

13、原报建消防水池建筑面积为190平方米,现报建消防水池建筑面积为243.46平方米。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按有关程序将融水吉康颐养家园一期项目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并召开听证会。

三、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调整方案的意见,可通过书面方式或在听证会上发言的方式提出。书面意见和参加听证会申请请于2024年11月29日前送至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股(联系电话: 0772-5129737)。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应于2024年12月2日前向听证会提交参加听证会申请及个人身份证明、利害关系证明,并准时参加听证会,对听证会主持人员组成有异议的,应在会前提出。参加听证会的共同利害关系人人数较多的,应选取代表作为发言人,其余参加会议的共同利害关系人可通过书面或委托代表发言的方式表达意见。

五、公示地点:融水吉康颐养家园一期项目所在地、及广西柳州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ongshui.gov.cn/xwzx/tzgg)。

六、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29日。

七、听证时间: 2024年12月2日上午10点00分听证地点: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议室。

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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