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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融水县城南棚户区安置房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调整公示

来源:融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4-09-10 11:52    |  作者: 融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融水县城南棚户区安置房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调整公示

项目位于位于融水镇第七小学旁,规划总平图曾于2019年8月23日通过审批。现融水县振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申请,调整项目建筑效果规划设计方案。

一、此次规划方案调整内容如下:

(一)立面效果

1.1#楼北侧客厅旁公卫外墙增设空调板。

2.飘窗下方百叶颜色由暗红色调整为灰色。

3.阳台装饰柱由原来只做到四层调整做至顶层,且色系由浅橙色调整为灰色。

4.2-2#楼北侧户型客厅上方屋面连通。

5.取消楼梯间外墙浮雕。

6.大门造型调整且取消干挂浮雕设置。

(二)、总平面

1.车位排布调整,原机动车标准停车位由52个调整至48个,增设6个微型车位(按0.7/个计入指标)。

2.内部路网宽度局部由5.5米调整至4.5米。

3.绿地位置进行优化,总面积数不变。

(三)经济技术指标变化

总建筑面积由5934.68㎡调整为5937.47㎡,总计容面积由5871.70调整为5878.90㎡,不计容面积由62.98调整为58.57㎡。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按有关程序将融水县城南棚户区安置房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并召开听证会。

三、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调整方案的意见,可通过书面方式或在听证会上发言的方式提出。书面意见和参加听证会申请请于2024年10月19日前送至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股(联系电话: 0772-5129737)。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应于2024年10月10日前向听证会提交参加听证会申请及个人身份证明、利害关系证明,并准时参加听证会,对听证会主持人员组成有异议的,应在会前提出。参加听证会的共同利害关系人人数较多的,应选取代表作为发言人,其余参加会议的共同利害关系人可通过书面或委托代表发言的方式表达意见。

五、公示地点:项目所在地公示栏、及广西柳州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ongshui.gov.cn/xwzx/tzgg)。

六、公示时间: 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10月9日。

七、听证时间: 2024年10月10日上午11点00分听证地点: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会议室。

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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