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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水湾项目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调整规划通告

来源:融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4-09-10 10:12    |  作者: 融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清水湾项目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调整规划通告

项目位于融水县融水镇水东新区,设计方案曾于2020年8月19日通过审批。现融水鑫诚置业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申请,调整清水湾项目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

此次规划方案调整内容如下:

(一)、原一期一层商铺高4.95m改为6.2m层高。

(二)、一期增加的计容建筑面积为3031.18平方米。一期增加的计容建筑面积相应在三期做出调整,其中13#楼由25F改为17F,相应减少的计容建筑面积为3031.18平方米。

(三)、原一期小区前广场绿化面积1454.57平方米,现重新布局后改为1664.68平方米。内中庭绿化面积减少210.11平方米,总绿化面积保持不变。

(四)、原设计三期居住总户数为240户,现减少为216户。因户数减少原机动车停车位776个(1车位/户),现机动车停车位变更为752个(1车位/户)。其中地上停车位123个,地下停车位629个。

(五)、其余按原规划设计不变。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按有关程序将清水湾项目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并召开听证会。

三、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调整方案的意见,可通过书面方式或在听证会上发言的方式提出。书面意见和参加听证会申请请于2024年10月10日前送至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股(联系电话: 0772-5129737)。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应于2024年10月11日前向听证会提交参加听证会申请及个人身份证明、利害关系证明,并准时参加听证会,对听证会主持人员组成有异议的,应在会前提出。参加听证会的共同利害关系人人数较多的,应选取代表作为发言人,其余参加会议的共同利害关系人可通过书面或委托代表发言的方式表达意见。

五、公示地点:清水湾项目所在地、及广西柳州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ongshui.gov.cn/xwzx/tzgg)。

六、公示时间: 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10月10日。

七、听证时间: 2024年10月11日上午11点00分听证地点: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楼会议室。

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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