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融水县和睦产业园项目(一期)1-8、10-11、13-17、22-23#标准厂房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 调整规划通告

来源:融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4-02-01 15:46    |  作者: 融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融水县和睦产业园项目(一期)1-8、10-11、13-17、22-23#标准厂房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

调整规划通告

项目位于融水县和睦工业区,规划总平图曾于2023 年 12 月26通过审批。现融水县融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向我局提出申请,调整项目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

一、此次规划方案调整内容如下:

1、调整13#标准厂房西侧的出入口位置,出入口整体向南侧平移32.00米。

2调整14#标准厂房南北两侧靠西面的两出开口位置,出入口整体向东侧平移8.00米。

3、在14#标准厂房南侧靠道路边新增毛石挡土墙,高差1.1米,长度93.15米,南面厂房出结合挡土墙高差做月台出入口,并取消原14#楼南侧非机动车停车位42个。

4、取消15#、16#楼周边非机动车停车。位由于现场安装路灯等设备,减少部分非机动车停车位94个。

5、14#楼西侧原非机动车停车范围内新增4.00米X10.20米区域的设备平台,减少非机动车34个。

6、由于以上调整导致非机动车停车位数量减少206个,减少的非机动车停车位统一在2#、13#、14#西侧停车场补充,并保证项目整体的非机动车停车位数量与调整前保持不变且不小于规划条件要求配设的数量。

7、由于项目2#、13#、14#西侧占用绿地建设206个非机动车位,所以绿地面积由32650.27㎡减少至32281.38㎡,项目综合绿地率由16.80%,调整为16.61%,其余指标保持不变。

8、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按有关程序将融水县和睦产业园项目(一期)1-8、10-11、13-17、22-23#标准厂房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并召开听证会。

9、三、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调整方案的意见,可通过书面方式或在听证会上发言的方式提出。书面意见和参加听证会申请请于2023年2月1日前送至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股(联系电话: 0772-5129737)。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应于2024年2月7日前向听证会提交参加听证会申请及个人身份证明、利害关系证明,并准时参加听证会,对听证会主持人员组成有异议的,应在会前提出。参加听证会的共同利害关系人人数较多的,应选取代表作为发言人,其余参加会议的共同利害关系人可通过书面或委托代表发言的方式表达意见。

五、公示地点:项目所在地公示栏、及广西柳州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ongshui.gov.cn/xwzx/tzgg)。

六、公示时间: 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7日。

七、听证时间: 2024年2月8日上午11点00分听证地点: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楼会议室。

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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