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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苗族自治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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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1-31 11:00    |  作者:

融水苗族自治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融水苗族自治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上级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要求,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显著提升,为推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 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召开县委常委会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全面部署依法治县工作,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点问题。召开县政府常务会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召开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会议,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评议工作,督促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落实。

2.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谋划落实。印发《中共融水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明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举措。召开工作推进会,督促全县各单位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绩效考评任务、积极报送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材料,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应知应会知识,逐项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继续强化法治督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先后开展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督察、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督察,查摆问题短板,督促整改落实。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 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持续服务为民。一是巩固“一门通办”。全县41个部门(含企业)的910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县政务服务中心日均办件量达900件以上。二是深化“一网通办”。实现1432项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100%,办理率达90%以上。在县、乡镇、村(社区)设置业务自助机共476台。三是推进“一窗通办”。设立“无差别全科受理”窗口,受理21个行业286项政务服务事项。四是完善“全区通办”。梳理“全区通办”事项302项,全县开设专窗69个。五是加快“跨省通办”。梳理“跨省通办”事项48项,其中乡镇5项,涉及县级单位8个,共开设专窗72个。

2. 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持续简政便民。按照“一枚印章管审批”要求,承接18个部门共137项行政许可事项持续优化审批流程。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建立县乡两级协调工作机制,启用“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将59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和党群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年内各乡镇共受理办件1.1万件,基本实现“一站式”服务目标。

3.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持续助力便民惠企。一是优化政务环境,落实简政放权。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企业登记、印章刻制、发票申领、企业银行开户一站式集成服务。完成全县20个乡镇“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工作,实现县乡村三级联网。二是优化市场环境,降低企业成本。落实政府买单赠送四枚印章和免费领取税务Ukey等措施,累计减免费用11.53万元,惠及企业411家。县法院推进案件调解音视频在线化、远程化,对申请司法确认的案件免收诉讼费,开展音视频线上调解820次,累计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约52.8万元。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行政决策程序

1.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坚持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提交集体审议。同时,坚持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对未经“三统一”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2023年县政府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3件,均经过司法行政部门合法性审查,并及时向市政府和县人大进行备案;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督察工作2次,责令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责令整改2件。开展涉及“壮大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碳达峰碳中和”“行政复议”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审查和清理工作3次,专项审查行政政规范性文件38件,废止10件。

2. 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决策。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流程规定,凡是涉及社会面广、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除依法需要保密外,均进行公示和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继续完善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县委、县政府、县职能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均配备法律顾问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县政府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均进行合法性审核,司法行政部门积极参与政府重大项目讨论,审查政府合同,为县政府决策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意见。县政府法律顾问年内共为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以及各类法律事务提出法律意见140件。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完成“四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市场监管、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综合执法机构挂牌成立并正式运行。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继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的信息公开工作,确保职权信息一致,并及时将相关执法信息在网站公示。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强化联合执法,对文化市场、网吧等重点行业开展联合综合执法,形成长效机制,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重点文化市场综合巡查182场次、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146场次。

2. 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强化广西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的运用,全县49个行政执法单位注册综合监管平台,使用率达100%。县司法局指导、监督行政执法行动8次,对多个行政执法部门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建议,促进提高行政执法质量。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考试工作,2023年报名考试159人,终审通过155人,参考率97.5%,合格率94.8%。完成换证补证31人次。开展2023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查8个行政执法部门案卷41卷,发现问题10条,反馈整改问题10条。

(五)打造矛盾纠纷多元调解平台,增强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加强纠纷调解,做好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优化公共法律服务。

1. 做好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和行政应诉工作。做好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与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竭力化解行政争议。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2件,已办结30件(维持3件,撤销5件,终止12件,责令1件,不予受理4件,逾期未补正5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到100%。以县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180件,均依法应诉。以县人民政府为被告败诉案件7件,败诉率12%,均为落久征地补偿案,败诉原因系征地数据不准确造成补偿有误。因县人民政府作出复议决定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零败诉。

2. 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统筹推进矛盾纠纷调处化解。2023年共排查调解民事纠纷779件,调解成功772件。调解成功率99.1%。共调处“三大”权属纠纷126起,调结118起,调结率93.65%。全县未发生因调处不力而引发影响或危害社会稳定的事件。加强诉调对接,把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县人民法院在16个司法所设立“巡回办案点”,20个司法所与人民法庭签订了“诉调对接合作协议”、“民商事纠纷快速调解对接工作协议”。积极创建广西新时代“五好”司法所,夯实基层法治力量基础,全县14个司法所按标准要求完成创建工作。

3. 突出法治为民理念,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法律服务。一是抓实法律服务惠民生。推进乡村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加强县、乡、村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不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今年以来,我县共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189件,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460余人次,实现应援尽援。全面提升公证便民服务效能,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60件,为老弱病残、行动不便或其他有特殊困难的当事人提供上门公证服务11次,为困难群众免费公证服务21次。积极推进“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落实,聘请的48名村(居)法律顾问常态化为群众开展法律服务活动,一年来村(居)法律顾问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1280多人次,为群众起草、修改法律文书89份,为村(社区)提供法律意见74件,开展各类法律宣传213场次。二是规范法律服务行业发展。加大律师与法律服务行业的管理力度,确保案件办理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开展律师与法官、检察官不正当接触交往专项整治工作,召开全县律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负责人执业风险防控集体约谈会,鼓励律师、法律工作者投身社会公益事业。今年以来,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共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570件。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2023年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156件,办理政协委员提案27件,办理质量不断提高,办理结果得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致好评。

2. 加强审计监督。围绕全县发展大局,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全年完成审计项目13个,审计发现问题71条(其中非金额问题39条),提出审计建议42条。

3. 完善社会监督。受理“12345”政府热线转办件5633件,反馈率100%,满意率达96.63%。受理政府门户“县长信箱”转办件64件,反馈率、满意率均为100%

4. 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积极发挥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主平台作用,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2023年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务新闻2140条,公开信息1763条。

5. 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县纪检监察机关对行政机关公职人员在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生态环境、土地利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方面的违法行为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依规依法给予处分。

(七)加强普法宣教,提升法治素养

1. 重点抓好“关键少数”,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开展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集中学法。2023年县处级领导干部开展集体学法4次,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党内法规、行政法规、地方立法等法治政府建设应知应会相关内容。通过举办法治专题讲座、党校集中教学培训、新入职公务员岗前培训、会前学法等多种形式推动学法日常化、制度化,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制定领导干部学法清单,落实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表率作用。全县各单位10250人参加年度学法用法考试,进一步提升全县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2. 细化任务,落实普法责任。印发《融水县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督促普法成员单位制定本单位普法责任清单,重点开展民法典、预防网络电信诈骗、生态文明建设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

3. 全面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聘请政法系统领导干部担任全县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实现“法治副校长”全覆盖。法治副校长定期到校开展法治讲座,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4. 推进法治乡村治理。围绕法治乡村建设,深入宣传《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维权、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全面实施“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双培养工程,培养培训法律明白人2107人,法律明白人参与各类法治宣传活动50余场,参与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29件。

5. 创新载体,营造学法氛围。将法治宣传与“讲文明树新风”宣传同步推进,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联合融水县山歌协会组建法治山歌普法团,利用方言传唱普法山歌。2023年累计开展集中法治宣传220场,制作普法宣传版报300多版,制作普法宣传横幅、贴画等300多张,印发法治知识读本5万本,法治宣传折页3万余份。普法成员单位微信公众号推送普法宣传信息300多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以案释法12期。融水电视台播出《法治苗山》12期。组织领导干部到县人民法院旁听刑事、行政诉讼案件庭审3次。持续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不断赋予文化阵地新元素,引导群众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思维有待进一步加强。干部法治工作能力仍需提高,部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的能力不强,规避行政风险的能力有待提升。

(二)行政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基层法治建设基础还比较薄弱,法治工作力量有待加强。目前从事法治建设、行政复议人员短缺,党政机关公职律师总量少。法制审核人员力量不足,基层执法力量薄弱。

(三)普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普法宣传形式单一,普法宣传形式不够新颖、内容不够丰富,运用新媒体手段做好普法宣传力度不够,普法的针对性、时效性、实用性有待进一步提升。行业领域法治文化宣传品牌创建少,示范带动性不强。

(四)社会治理还存在诸多薄弱环节。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电信诈骗、套路贷、保健品欺诈宣传等违法犯罪行为还层出不穷,需要加大力气治理和防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4年,我县将持续狠抓“依法决策”,学法懂法,完善制度,严格程序,切实提高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狠抓“法治环境”,依法深化改革,依法受理诉求,依法亲商安商,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和法治环境;狠抓“公正执法”,健全制度体系,盯住重点领域,强化队伍建设,创新执法方式,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狠抓“矛盾化解”,通过法律手段分类处理各类涉法案件,将矛盾纠纷依法化解在基层;狠抓“权力监督”,重约束、重监督、重公开,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为融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更加坚实的法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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