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融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5-04-07 16:14 | 作者: 融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公告
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对国家税务局总局融水苗族自治县税务局、韦大革、肖善芳等8户位于融水县融水镇金冠路2号2栋(原税务局干休所大院集资房)的房改房土地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土地面积162.07m²,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现将拟确权的结果予以公告,若对公告的土地使用权有异议者,请于公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供土地有关资料到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融水县融水镇寿星中路28号之一)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认为上述公告的权属有效,我局将按法定程序准予办理土地确权有关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宗地图
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7日
公告结果:2025年5月21日公告期满,无人对公告结果提出异议,土地权利有效,准予办理登记确权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