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融水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2024-12-06 08:45 | 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2号)第三十五条二款:“流动检测点远离公路超限检测站的,应当就近引导至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定并公布的执法场所、停车场、卸载场等具有停放车辆及卸载条件的地点或者场所进行处理”的规定,我交通运输局指定广西融水东立水泥有限公司为流动治超消除车辆违法状态的治超卸货场所,现予以公示:
治超卸货场名称:广西融水东立水泥有限公司
具体地址:融水县融水镇西廓岭
融水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咨询电话:0772-5122588
投诉电话:0772-5134188
特此公示
融水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