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融水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 2024-03-29 10:55 | 作者:
融 水 苗 族 自 治 县
卫生健康局文件
融卫〔2024〕10号
融水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印发《2024年融水苗族自治县“优质
服务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工作要求,做好全县2024年度“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工作,特制定了《2024年融水苗族自治“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组织实施。
融水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融水苗族自治“优质服务基层行”
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自身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持续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提升医疗服务,经研究,从2024年2月起正式启动我县2024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为确保创建活动工作有序、有力、有效推进,按质按时完成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分别对照乡镇卫生院能力标准和评价指南(2022年)(以下简称指南)及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标准(2022年)(以下简称标准)开展自评自查。以“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评审工作为动力,充分发挥医共体示范带动作用,加强指导督查,强化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整体内涵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科学管理的长效机制,提升综合实力,促进其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工作要求,2024年目标任务是拱洞中心卫生院、白云中心卫生院要通过推荐标准要求,同练瑶族乡卫生院要通过基本标准要求,以乡镇为单位辖区内60%的村卫生室达到基本标准。已达到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的乡(镇)卫生院要严格按照“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评价指南要求开展工作,接受柳州市、自治区回头看评审。2023年已申报并通过县级评审的村卫生室,及时完成县级现场评审提出的整改意见并对照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标准(2022年)开展工作,接受柳州市抽检。
三、组织实施
(一)学习动员阶段(2024年3月26日—3月20日)。召开县、乡两级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启动暨业务培训会。做好宣传发动和培训工作,动员基层医疗机构全员参与,人人皆知,统一思想认识,形成创建合力。加强业务培训,参与及开展线上、线下或外出学习已等多种形的培训,使相应岗位相应人员均熟悉吃透评价指南和标准(《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评价指南》和《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标准(2022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3月21日—8月31日)。各单位结合实际,制订本级创建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活动。
1.对标自查。对照“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评价指南》和《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标准(2022年)》,全面细化落实各项评审标准,有计划的组织自评、自查工作,查找差距和短板,制定切实可行整改措施,对标对表、整改责任到人,保证各项指标按时达标。要求至少于4月、5月、6月、7月每月开展一次自评、自查、整改工作。
2.整改落实。在组织实施阶段将不定期邀请县、市级专家对各申报单位进行技术指导,针对存在问题、短板工作及时整改到位。
3.申报材料归档整理及系统录入。按照《指南》及《标准》收集佐证资料,并分门别类按照内容统一归档整理好,所有申报材料按照能力标准章节条目顺序进行汇总成册,独立装盒,做到申报材料汇总、归纳、整理,简明扼要。乡镇卫生院摘要申报材料电子版并录入申报系统,8月31日完成申报工作。各乡镇卫生院于8月31日前组织乡镇级专家完成对辖区内村卫生室评审工作,并将评审合格的村卫生室名单上报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基卫股。
4、迎接评审。布置“优质服务基层行”迎评工作,要以良好的精神面貌、舒适的诊疗环境,优质的医疗服务迎接专家组评审。
(三)核验阶段(2024年9月1日—2024年12月31日)。迎接上级专家组对各单位创建工作进行技术指导、抽查复核等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工作组织领导
强化县级“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大对全县“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查指导。充分发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强基层”作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三家县级医疗单位要将“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开展作为指导基层、服务基层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好落实,切实承担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认真落实工作要求,制定具体措施,组建由总院及分院相关人员组成的专家团队小组,入驻分院一对一开展创建工作,负责推进相应方面工作开展,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保证了工作对标对表有效推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要充分发挥总院的资源优势,拿出有力措施帮助各分院补足短板,共同推进活动取得实效,工作成效将列入本年度医共体、公立医院等绩效考核内容。已达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的乡镇卫生院,要积极发挥示范作用,实行“一带一”帮扶。强化结果运用,对创评成功的单位,在项目、资金、医改等方面予与倾斜。
(二)强化协同推进和督导检查
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和组织县级专家开展督导检查,协调推进工作进度。各医共体牵头单位与各乡镇分院要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做好活动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各负其责,确保活动扎实推进,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三)加强能力建设和宣传氛围
宣传典型经验,强化“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培训和业务培训,提高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创建意识和能力。做好“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宣传,注重经验总结和典型宣传,包括组织开展活动的工作经验和基层机构提高服务能力、优化诊疗流程、改进服务质量、改善群众就医体验等方面的创新做法和举措等,并适时在报纸、微信平台等媒体上宣传。各创建机构每年至少要报送1篇活动相关宣传资料。
附件:1.2024年“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工作目标任务表
融水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2024年3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