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政策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广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3-11-13 18:00    |  作者: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自治区党委各部委,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各高等学校:

为推动全面建立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结合广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贯彻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全面推进健康广西建设为引领,以全方位全周期维护人民健康为目标,加快提高卫生健康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建设中国特色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与保障能力有效提升,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明显进展,重大疾病防控、救治和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中西医发展更加协调,实现优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均衡化。到2035年,建成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分工明确、密切合作、运行高效、整体智治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形成与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相适应的人才规模和结构布局,公共卫生安全保障能力和医疗服务质量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中医药壮瑶医药实现振兴发展,以“一老一小”为重点的全周期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实现现代化。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资源配置,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进能力现代化

1.提升卫生健康人才能力。加大基层、边远地区和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培养扶持力度,深入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落实边境地区基层医务人员引进倾斜政策,实施基层医疗卫生人才特招计划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岗人才计划。激励乡村医生参加学历教育、继续教育,稳妥有序提高乡村医生队伍执业(助理)医师比例。鼓励符合条件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设全科医学科,继续扩大全科医生队伍,2025年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4人以上。加强医教协同,加大医学教育创新改革力度,建立健全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实施医学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培养支持专项,探索试点特岗特薪的公共卫生高层次领军人才特设岗位,实施中医药壮瑶医药特色人才培养计划。

2.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推动建设国家(广西)公共卫生中心,推进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达标建设和能力提升。强化菌毒种库、生物安全三级(P3)实验室建设,设区市、县(市、区)至少有1个达到生物安全二级水平的实验室。健全监测预警体系,完善监测哨点布局,优化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加强自治区、市、县、乡四级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积极稳步推进大型城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健全传染病救治网络。探索建立基层军医到地方急救机构执业培训机制。

3.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推动建成一批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探索乡村医共体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开展社区医院建设,增强乡镇卫生院二级及以下常规手术等医疗服务能力。合理配置乡村两级医疗卫生资源,优化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设置。全面推进“乡聘村用”,有条件的地方可对招聘引进的医疗卫生人才实行“县聘乡用”。

4.提升县级医院能力。突出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下同)县域龙头地位。强化县级医院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提升重大疾病诊疗能力,推进县级重点专科和专病中心建设。统筹推进医疗人才组团式帮扶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医院工作。加强三级公立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建设。推进未达标县级公立医院逐步达到国家标准。支持符合条件的县级医院按三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标准建设,力争实现服务人口超过80万的县级医院达到三级医院服务水平。

5.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按规划开展国家和自治区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争取国家医学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在广西建立分中心。每个设区市重点支持1家以上市级医院建设,布局建设一批技术领先、地域特色突出的市级以上重点专科。2030年底前市级妇幼保健机构均达到三级甲等标准。

6.提升康复和护理等接续性服务供给能力。支持部分公立医疗机构转型为护理院和康复医院。优先支持老年医疗、康复、护理等床位资源设置。鼓励妇幼保健机构提供整合型医疗保健和康复服务。规范社会办医,鼓励社会力量在医疗资源薄弱区域和短缺领域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二)加强分工合作,促进分级诊疗,推进体系整合化

7.推进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结合地缘关系、人口分布、疾病谱、医疗资源现状等因素,在城市地区网格化布局由市级医院、城区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护理院、专业康复机构、安宁疗护机构等组成的医疗联合体,负责为网格内居民提供一体化、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社会办医疗机构可牵头组建或参加医疗联合体。区直医院可根据地理位置、业务需要,作为一个或多个紧密型城市医疗联合体的协作单位。

8.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组建由综合实力较强的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牵头,其他若干家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为成员单位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到2025年,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全面建成整合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推动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完善以医共体为单位的绩效考核,提升成员单位的整体管理能力和医疗质量管理水平。

9.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引导二级及以上医院全科医生作为家庭医生或加入基层家庭医生团队,鼓励二三级医院专科医生为家庭医生团队提供技术支持。健全签约服务收付费机制,推广弹性化服务协议,推进差异化签约服务模式。到2035年,全区全人群签约覆盖率达到75%以上。

10.加强防治结合。制定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清单,明确各类医疗机构公共卫生人员岗位职责和配备要求,并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健全公共卫生医师制度,探索赋予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为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养1—2名具备医、防、管等能力的复合型骨干人员。建立社区疾病预防控制片区责任制,完善网格化的基层疾病预防控制网络。统筹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工作,巩固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面。

11.促进医养结合。创建一批全国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预约就诊、急诊急救绿色通道。支持老年人在养老机构内设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享受医保报销政策。新(改)建一批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机构,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持老年人医疗照护、家庭病床、居家护理等服务。鼓励农村地区医养资源共享。

12.支持中医药壮瑶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推动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和国家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打造高水平国家中医药疫病防治和紧急医学救援队伍,依托高水平中医医院建设广西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一批中医治未病中心(科室),实施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支持有条件的中医医院牵头建设医疗联合体,支持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全部设置中医馆,建设一批“旗舰”中医馆和“中医阁”。围绕“桂十味”及区域特色药材,开展种质资源保护、生态种植及养殖等方面综合研究。坚定文化自信,开展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传播与弘扬工程,推动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与旅游、养老、保健、娱乐等融合发展。

(三)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体验,推进服务优质化

13.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安全。完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健全覆盖主要专业的自治区级、市级医疗质量控制组织,并逐步延伸至县级。建立符合国家网络和数据安全规定的医疗服务质控信息系统。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和二级以上医院合理用药监测,保障用药安全。探索建立医疗服务点评制度,持续提升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

14.提高医疗卫生技术水平。优化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布局,加快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动广西医学科学院建设成为高水平医药卫生科技创新基地。规划布局一批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力争建成若干个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加强临床重点专(学)科建设,建成一批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重点专(学)科。坚持临床研究和临床诊疗协同,科研成果服务临床和疾病防控一线。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医药、医疗设备和器械临床研究基地以及科研成果转化基地。

15.提高诊疗服务连续性。推动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鼓励医疗机构以医疗联合体为载体、以信息化为支撑,指导协助患者转诊。完善针对重大疾病的救治与管理制度。建立胸痛、卒中、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和儿童、创伤等重大急性病救治中心,构建快速、高效、广覆盖的急危重症医疗救治体系。

16.提升服务便捷性。提高医疗服务智慧化、个性化水平,推进实现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持续优化服务流程。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信息系统建设,二级以上医院全面建立预约诊疗制度,推动三级医院日间手术等服务制度化、常态化,逐步扩大日间手术病种范围。积极推进新生儿相关证件多证联办。优化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持续扩大跨省联网直接结算定点医药机构覆盖范围,实施自治区内异地就医“免备案”。

17.增强服务舒适性。优化诊区设施布局,持续改善就医体验。加快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开展母婴友好、儿童友好医院建设。健全护理服务体系,逐步实现优质护理服务二级以上医院全覆盖。健全完善医疗纠纷多元化解长效机制。

(四)加强科学管理,压实责任,推进管理精细化

18.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强化党对医院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建立基于数据循证的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建立健全全面预算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审计机制,规范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和高质量发展评价。进一步理顺高等学校附属医院管理体制机制。

19.健全公共卫生机构管理。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改革,优化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能设置,规范面向社会提供的公共卫生技术服务。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合理设置管理、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三类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提高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技术人才比例。健全完善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体系。

20.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单体规模和服务辐射能力,进一步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制度规范。建立健全符合基层功能定位和服务特点的评价评审体系。强化绩效考核及考核结果共享和运用。

(五)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提升动力,推进治理科学化

21.完善政府投入机制。落实政府对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投入保障责任,落实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经费保障政策。坚持公益性导向,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加大对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倾斜力度。

22.健全服务购买机制。按照控总量、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原则,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适时开展调价评估和试行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评估,建立分类管理、医院参与、科学确定、动态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机制。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远程医疗、多学科诊疗、日间手术、上门提供医疗服务等收费政策,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以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体系。推广符合中医药壮瑶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壮瑶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探索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总额付费,落实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逐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服务在医疗服务总量和医保基金支付中的占比。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

23.完善编制和人事制度。合理制定并落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核增机制。适当提高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在边境地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试行岗位倾斜政策,允许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取得高级职称后按程序聘用到专业技术七级或四级岗位,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完善公立医院岗位管理制度,落实医疗卫生机构用人自主权,继续实行对基层医疗机构职称评聘和招聘倾斜政策。落实自治区关于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相关政策,把医德医风放在人才评价首位,不断完善符合医疗卫生人才特点的科学化评价机制。

24.深化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建立健全保障与激励相结合、适应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进一步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科学确定、动态调整薪酬水平,落实公立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室人员收入不低于所在医疗机构人员平均工资水平。合理核定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切实保障公共卫生医师待遇,对政府办乡镇卫生院人员基本工资给予经费补助。落实乡村医生待遇,做好乡村医生社会保障工作。

25.强化信息技术支撑作用。健全“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数字惠民应用。推动符合要求的健康医疗大数据有效汇聚,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共享交换、开放应用。健全全民健康信息化标准体系,建立自治区、市、县三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基本实现行业内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加快健康医疗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加强对重要信息的保护,提升数据安全防护能力。

26.健全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加强对卫生健康新业态新模式的监管,进一步促进部门协同监督。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行业行风建设工作体系,维护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依法规范社会办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建立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建立行政相对人依法执业信用档案,健全失信惩戒机制。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各级党委对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革发展的领导责任。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建设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将其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和考核目标,考核结果作为各级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二)强化政策落实。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细化分解任务,认真抓好落实。各地要建立协同推进机制,不断深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成效。自治区定期开展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监测评价。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宣传工作进展和成效,做好政策解读和相关培训,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为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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