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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11-09 10:11 | 作者:
融水县稻谷生产补贴政策
一、政策依据
《自治区财政厅等5部门关于印2022年稻谷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财建〔2022〕67号)
二、事项名称
融水县(市、区)稻谷生产补贴政策
三、申报对象
农户、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
四、受惠内容
(一)年内种植单季稻、双季稻原则上都给予补贴,重点支持双季稻规模种植。申报条件由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二)种植面积50亩以上的列入申报范围。
稻谷生产补贴标准。
(三)补贴标准由各项目县(市、区)采用统一补贴标准方式或分类分档补贴标准方式确定。
五、受理条件
(一)有水稻种植的县(市、区)。
(二)水稻生产者(包括农户、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年内种植单季稻、双季稻,重点支持双季稻规模种植。
(三)种植面积 50 亩以上。
(四) 实施稻渔综合种养的田块,水稻面积占比达到90%以上且有正常产量的可以列入补贴。
(五)旱改水的稻田通过自然资源部门验收确认为水田,并有正常产量(达到当地平均水平)。
六、主管部门
融水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
七、申报时间
2022年5月19日——2022年7月22日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申报咨询:韦永忠(联系人)
联系电话:18078231002(区号-固话号码)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九、特别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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