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柳州晚报
发布日期: 2018-12-08 11:33 | 作者:
晚报记者 张威
近日,安徽电视台等媒体报道,山东济宁市高新区曾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摩托车撞倒一名老汉。事后,车手与老汉就事故进行私了。没想到两小时后,老汉伤情恶化,抢救无效身亡。记者4日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我市也曾发生事故私了后又出现问题的情况,交警部门曾介入处理。记者就此走访交警部门和律师深入了解私了后该如何处理后续情况。
事故私了后出问题
仍可报警
根据相关报道,山东济宁这起事故发生后,摩托车车手叫来了救护车,但老汉自己感觉没有问题,便没有就医。现场与车手协商后,车手赔偿了老汉138元。随后,两人分别离开了现场。谁知,两个多小时后,老汉回到家里突然情况恶化,家人将他送医仍无法挽回其生命。事后,其家人报警,交警部门找到了肇事的摩托车车手。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一负责人说,我市也曾发生过类似的情况,当时也是发生了一起较轻微的事故。事故双方私了后,其中一方伤势突然加重,报警求助需要向另一方进一步追究赔偿。后来经交警部门介入调查处理后,出具了相应的责任认定书,让事故得到妥善处置。这名负责人提醒市民,发生事故后,无论事故大小,都应该先做好现场记录工作。如果是协商私了的,可以在私了时录音录像等,将相关情况予以记录。私了过后,如果又有其他状况发生,需要对事故再进行处理的,可以报警求助,由交警部门介入处理。届时,便可以将现场的音像资料作为证据提交给交警部门,由交警部门对事故重新进行调查及认定责任。再以交警部门的认定,对事故的责任进行划分再重新进行赔偿。如果现场没有留下相关证据,交警部门将很难还原现场,交警部门无法调查取证的情况下,将建议事故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私了后伤者因事故去世
可追责
事故私了后,再出现伤亡,是否还能追究肇事人的责任?广西华尚律师事务所黄华律师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事故中的一方在私了后出现伤亡,可以视为对事故后果有重大误解。
具体规定为,“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在山东济宁那起事故中,老汉显然对自己的伤情缺乏正确的判断,认为无大碍才接受了138元的赔偿进行私了。如果其预见到会产生死亡的严重后果,肯定不会如此私了。可见该私了行为与其本人的意思相悖,且造成了严重损失。老汉的私了行为,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老人的家属应当报警并主张撤销双方因私了而达成的协议,同时按照法律的规定请求相应损害赔偿。
黄华也提醒,如果事故双方协商私了相当于达成了一定的协议,也不能随意反悔或者恶意敲诈,否则另外一方可以请求交警部门或者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