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融水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2024-01-31 10:05 | 作者:
融交字〔2024〕7号
关于成立融水苗族自治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部门、相关企业:
为切实做好我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审核及验收工作,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2013,)(下称“资格条件”)、《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30341-2013)(下称“技术条件”)国家标准化文件。经研究,成立融水苗族自治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验收工作领导小组,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 长:韦幸福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韦梦勋 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主任
成 员:韦参猛 县交通运输局安全股股长
梁庆进 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副主任
李绍仁 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副主任
莫双永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
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路荣健 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维修与培训股股长
龚 剑 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安全股股长、维修与培训股副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维修与培训股,由路荣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验收任务,办公室人员从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各股室抽调安排。
二、工作职责
验收小组成员要严格按照《资格条件》、《技术条件》等两项新国标有关要求对融水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企业的经营资质、教学设施设备、人员资质、教练车辆、训练场地等逐项进行验收。在实施实地进行验收完成后,要及时形成书面验收报告上报领导小组审核。验收成员要加强工作纪律,严禁降低验收标准,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
融水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29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融水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4年1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