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库

《柳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一问一答

来源:柳州交通运输

发布日期: 2024-07-04 18:00    |  作者:

1.之前车辆营运证主体为租赁公司的,新规实施后是否会受影响?

《柳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明确,“车辆所有人为企业的车辆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所有人应当为在我市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网约车经营者或巡游出租汽车企业”。

2024年6月1日新规实施前未取得相应网约车资质的企业已办理的车辆营运证,在有效期内只要不变更、不过户,不会影响车辆的营运性质。


2.驾驶员如何查询、注册网约车平台?

《细则》施行后,驾驶员从业资格报备注册仅保留一家管理单位。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第十六条:“取得从业资格证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经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从业资格注册后,方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第十七条:“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聘用取得从业资格证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并在出租汽车驾驶员办理从业资格注册后再安排上岗。”的规定,驾驶员如需变更从业资格注册备案,应首先向原平台公司申请办理注销从业资格注册备案,确认从业资格注册备案注销办理完成后,再向拟开展经营的平台公司申请办理从业资格注册备案。驾驶员可通过“柳州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服务-出租车驾驶员注册”查询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备案信息。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主办 地址:融水镇拱城街17号
联系方式:rswg@163.com 联系电话:0772-5122412
网站标识码:450225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