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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归档时间:2023年8月24日)
关于公布融水县城疫情风险点的通告
来源: 融水苗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日期: 2022-12-03 09:05 | 作者:
2022年12月2日,融水苗族自治县疾控中心报告1名返乡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现将涉疫人员所在相关时间段的风险点通告如下:
请有在此时间段到过以上区域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村(社区)、工作单位、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772-5123182)报告,并配合落实防控措施,主动到附近核酸采样点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其间做好个人防护和自我健康监测。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有发热、干咳等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就诊途中请全程佩戴口罩,并主动配合医务人员完成流行病史询问。如隐瞒相关信息,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请广大居民群众持续关注官方消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融水苗族自治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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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融水县城疫情风险点的通告
来源:融水苗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日期: 2022-12-03 09:05 | 作者:
2022年12月2日,融水苗族自治县疾控中心报告1名返乡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现将涉疫人员所在相关时间段的风险点通告如下:
请有在此时间段到过以上区域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村(社区)、工作单位、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772-5123182)报告,并配合落实防控措施,主动到附近核酸采样点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其间做好个人防护和自我健康监测。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有发热、干咳等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就诊途中请全程佩戴口罩,并主动配合医务人员完成流行病史询问。如隐瞒相关信息,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请广大居民群众持续关注官方消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融水苗族自治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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