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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的通告

来源:融水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 2021-10-19 17:35    |  作者: 融水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开展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的通告


根据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广西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1﹞92号)精神,为全面高效、有序开展我县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现通告如下:

一、接种对象

已完成灭活疫苗第二针满6个月的18周岁以上人群中实施加强免疫接种。

二、接种时间

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第二针接种的,安排在2021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接种;在2021年4月1日至4月30日完成灭活疫苗第二针接种的,安排在2021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接种。

三、注意事项

现阶段加强免疫接种应在完成全程接种6个月后实施,第三剂接种的疫苗种类原则上与第二剂相同。

四、县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每天安排可能有微调,请大家关注“融水好门户”网站或官方微信公众号“健康融水”,以每天通告为准。如有任何关于疫苗接种的问题,可致电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电话:5123182。

融水苗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

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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