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归档时间:2022年09月13日)

融水:“十三五”期间 用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助力脱贫攻坚

来源:融水县民宗局

发布日期: 2021-01-21 10:10    |  作者: 融水县民宗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信息审批单

办公室(信息处)编辑人

李晓璇

处室(单位)

负责人核报


自治区民宗委办公室(信息处)核发





发布形式:网站公开 □    依申请提供 □    其他形式 □

发    往:国家民委、自治区党委、政府、自治区党委统战部、网站/民宗动态、机关动态、委属动态、市县信息等(只填需发的)


融水:“十三五”期间

用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助力脱贫攻坚

十三五”期间,融水苗族自治县积极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参与基础设施、能力建设、产业发展等方面项目102个,涉及19个乡镇167个村委,直接惠及各民族群众200910045人,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助力全县脱贫攻坚取得实效。

一是依法依规统筹安排精准。严格执行自治区民宗委《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结合全县脱贫攻坚任务,做好五年项目统筹规划和年度项目安排。指导项目落地乡镇做好调查研究、科学论证,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纳入乡镇年度脱贫攻坚资金全局统筹,编制年度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确保项目实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十三五”期间实施的人行便道、公路硬化、村容村貌整治以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阵地建设等项目,全部按时通过评估验收。二是规范程序管理精细。指导相关乡镇,根据扶贫资金专款专用使用原则和封闭运行总体要求,按照组织、论证、申报、审批、检查、验收等工作程序,抓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专户管理,按工程进展拨付进度款项,切实提高资金支付效率。“十三五”期间,所有实施项目经评估验收均符合程序要求。三是加强监督绩效显著。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实行公开公示制,接受社会监督,县委统战部(民族宗局)、乡镇纪委定期和不定期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纠正问题,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十三五”期间,全县实施项目未发现一起违纪违规事件。




报送单位:

融水民宗局

信息作者签名:

陈忠德

报送时间:

2021-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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