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民族局
发布日期: 2020-10-20 16:30 | 作者: 民族局
2019年以来,融水苗族自治县采取多举措, 整合资源力量参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
强化第一责任。强化示范县建设党政主要领导一把手工程,明确各级党政一把手为示范县建设第一责任人,党政一把手要做到带头学党的民族方针政策理论,带头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各乡镇党委、政府每年研究部署示范县建设不少于2次,把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学习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
强化领导责任。实行县级领导挂钩乡镇责任制,县级领导定期深入挂钩联系乡镇,带头落实挂包责任,对挂钩乡镇执行政策、谋划工作、推动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对挂钩工作负总责,强化工作调度和统筹协调,定期不定期听取乡镇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着力把准方向,破解难题,推动工作,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强化主体责任。明确年内各乡镇均制定示范建设规划、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各项工作中,结合自身优势和特点,打造“一乡一特色”创建品牌,力争到2020年全县20个乡镇均创建命名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
强化部门责任。实行县示范乡镇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挂钩年度重点工作责任制。围绕全县示范建设的决策部署,县级各成员单位年内制定本部门本系统创建工作方案,既要抓好自身创建,又要加强对主管行业系统创建工作的指导,结合年度挂钩重点工作任务,每季度不少于1次深入挂钩点,与挂钩点开展共创共建帮扶活动,与乡镇一道同商量、同出力、同推进,将挂钩点培树、打造为全国、全市示范典型。
强化巡查督查责任。由县示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成督查巡查组,按季度、年度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县市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开展巡查,既查工作推进、看工作成效,也查思想认识、查责任落实。完善抓落实的机制,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督查巡查要列出问题清单,实行清单交办,限时挂账整改。
强化考核责任。按照“干与不干不一样、效果好坏不一样”原则,制定正向激励的项目资金以奖代补机制,建立良好工作导向,激发工作积极性。。注重在示范县建设一线选拔任用干部,对工作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的领导干部,按干管权限,优先选拔任用。对认真落实责任制,示范县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乡镇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或表彰,优先推荐为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
强化纪检责任。跟踪问效,实行报告制和通报制。各乡镇党委和政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向县示范建设领导小组书面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县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进落实情况半年书面通报1次。对工作敷衍塞责,不敢担当,工作执行不力,导致示范建设推进缓慢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发生影响民族团结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或重大网络负面舆情的,视其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由纪委监委、组织部门按干管权限,依法依规进行追责问责。
融水:滚贝侗族乡丰收节活动
唱响民族团结进步主旋律
秋分时节,风和日丽,丹桂飘香,鱼肥菊黄,正是一派瓜果飘香谷满仓的丰收景象,为热烈庆祝我国第三个“中国农民丰收节”,近日,伴随着农作物颗粒归仓,融水苗族自治县滚贝侗族乡支文村2020年“中国农民丰收节”活动在该村民族文化活动中心隆重举行。
此次丰收节以“庆丰收·促团结·迎小康”为主题,以“民族团结庆丰收、乡村振兴展新颜”为载体,开展吃糍粑、捉生态鱼、才艺表演等多形式的庆祝活动。本次活动还邀请该乡一批致富带头人、返乡创业农民工上台讲授创业过程中的亲身经历,切实用榜样故事激发奋进力量,增强各族群众自强意识。本次活动还邀请少数民族芦笙表演队伍进行了文艺演出,优美的舞姿,悦耳的歌声,唱响了民族团结进步的主旋律,传递了民族团结进步的正能量。整个活动现场笑声飞扬,来自乡村内外的各族农民朋友欢聚一堂,共同分享劳动的甘甜、丰收的喜悦。
近年来,滚贝侗族乡紧紧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农村产业革命、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举办此次农民丰收节,极大地激发了各族群众“共建美好家园,共享美好生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了民族团结、庆祝丰收、共同发展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