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融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4-04-28 10:45 | 作者: 融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吴宜瑛继承吴财德坐落于融水县融水镇拱城街17号2幢201室的不动产权公告
根据申请人刘谏花、吴宜蓂、吴宜瑛提供的《继承协议书》,被继承人吴财德生前拥有不动产坐落于融水县融水镇拱城街17号2幢201室,《不动产权证》桂房证字第2204055号,该不动产权利人为吴财德、刘谏花共同共有,被继承人上述的不动产权由吴宜瑛继承,其他合法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融水苗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窗口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我中心将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给予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联系号码:0772-5136227、5133163
融水苗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