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专栏

融水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

来源:融水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 2023-02-15 18:00    |  作者:

融水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

    根据《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自治区商务厅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商建发〔2022〕5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推进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加快构建融水县县域商业新发展格局,全面助力乡村振兴,建立全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以下简称协调机制)。  

    一、组织体系

 集 人:周仕源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局长

    员:韦天兰  县人民政府办副主任

唐兰珍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周仕源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局长

王红光   县审计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兼)

叶林峰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韦玉朗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贲卫刚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蒋劲华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周卫军   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梁庆生   县统计局局长

吴庆华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姚丽翠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韦亲周   县供销联社主任

娄万海   税务局局长

耀 融洲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梅雯斯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融水县县分公司总经理

  

二、工作规则

(一)机构设置。

协调机制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科工贸局商务股,承担协调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具体联络沟通工作。

(二)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统筹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

2.加强县域商业发展形势分析,安排年度重点工作,针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推动政策措施落实。

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会议制度

1.全体成员会议。负责研究涉及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重大事项,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成员单位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

2.专题会议。研究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特定事项,由特定事项所涉相关成员单位参加,由副召集人主持召开。

(四)其他事项。

1.协调机制办公室要主动发挥牵头作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指导本系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目标任务。

2.自2023年起至2025年,各成员单位于每年6月30日、12月20日前,向协调机制办公室报送本单位工作推进情况。

3.协调机制办公室要及时梳理各地、各单位工作推进情况,充分挖掘各地经验做法。

4.各类会议研究确定的相关事项,以会议纪要(县科工贸局代章)形式印发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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